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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章 短暂的“朱砂痣”
    我的第一波顾客来自网吧。

    

    老板替我宣传,加上我天天泡在那里,自来熟,第二天一开业,白天在网吧的基本都来了。刘刚和志军帮我放炮,很热闹,还送了花篮。

    

    刚认识的这几个人,很快成了朋友。

    

    刘刚眼里有光,我知道他喜欢我。网吧老板介绍过,他和我同岁,在包钢有稳定工作,在103小区有一百多平的房子,就差个媳妇。

    

    这像是个目标。我也有意无意地接触他。180,高大威猛,颜值拔尖,父母离异自带一股颓废的帅气,往那一站就炸眼。正是我喜欢的类型。算是我的菜。

    

    小店不大,却开得火热,顾客络绎不绝,大多是周边住户。连隔壁驴肉蒸饺的老板娘都啧啧称奇:“这条街这么多理发店,都比你的大,居然没影响你生意,还这么好。”加上临近过年,算是一炮而红。

    

    价格实惠:理发五块,染黑三十,彩色五十。一天下来,对付一两百很轻松。我更确信自己的眼光——选位置真准。

    

    每天都认识新朋友,年龄相仿。那些没结婚的,大多有些想法。但我很谨慎。李元昊因为我不能随时在线、不能专属接他电话,彻底生气了。我们已一周没联系。

    

    小姑跑车回来,做了好多好吃的带过来。看到我开了这店,她热泪盈眶:“挺好!别走了,就在这儿找一个吧,踏踏实实的。我们也都在这个城市。”

    

    我说:“好。”

    

    我开始留意身边的人。

    

    旁边的华联超市马上要开业,这是鹿城第一家。超市里里外外的人,从经理到促销员,来这条街吃饭时,大多都到我店里剪过头发,基本都是精准顾客。

    

    我留意到那位华联经理,据说来自海拉尔,退伍军人,至少一米八,干干净净,皮肤很白,人斯文腼腆。他也是我的老顾客,话很少,和我同岁,一逗脸就红。平均三天来干洗一次头发,半个月染黑一次。路过门口去旁边饭店吃饭时,会回头笑一下,但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流露过,好像真的只是来洗头的。

    

    还认识了旁边广告公司的两个人:一个业务员,一个设计。

    

    业务员叫王肖涵,比我小三岁,是个小胖子,个子不高,眼睛很小,爱笑,口才好,很幽默。

    

    设计叫杨斌,让我们喊他杨子,比我小一岁,长得不错,就是皮肤不好,脸上总有痘痘,性格很稳。他俩老搭伴出来吃饭,很快也和我熟了,时不时进来聊天,路过时会喊我一起去吃饭。算是我到这里后比较铁的朋友。

    

    三个人很聊得来。他俩都是从村里出来在鹿城打工的,不是我的“目标”。他们怎么想我不知道,但我完全把他们当朋友。没事的下午,他们会带副扑克过来,看我闲着,就打一会儿。他俩只有呼机,让我有事就呼他们。

    

    还有两个是同学。一个结婚了,住在我店后面的小区。那天他俩在隔壁吃饭,我出去倒污水,他们吃完就跟进来剪头发。

    

    俩人都三十岁左右。另一个没结婚,长得一般,但气质不错,一米七六,白白净净,也不爱说话。他是青山区(另一个区)的,基本十天来剪次头发,二十天来染个黑。话不多,但我知道他有意思。他叫吴占强,听起来家庭条件不错,有辆跑北京的大巴车,据说线路加车值两百万。我比较看好他,但人家什么都不流露。

    

    2002年那会儿,刚刚流行毛寸。阿杰剪毛寸是一绝,我自然也不差。在这偏远的城市,剪男发我轻松拿捏,剪过的人很少有不回头的。

    

    鹿城的冬夜一沉下来,整条街就浸在半明半暗的暖黄里。我的店灯亮到十点,是这条老巷最准时的一抹亮色。

    

    人来人往,我眼亮心冷,看得穿所有靠近,也分得清谁值得抬眼,谁只配路过。

    

    我依旧眼高于顶,只看得上“高富帅”那一挂。普通的安稳,再帅,也只是赏心悦目,入不了我的选择。

    

    第一个主动约我的,是网吧那位28岁的“钻石王老五”。

    

    他有点小钱,爱装,个子不高,总觉得自己出手阔绰就能拿下我。

    

    某天傍晚,他堵在店门口,热情得不容拒绝:“乔婷,我请你吃个饭,赏个脸吧?来鹿城,得去吃小肥羊。”

    

    我没推辞,打扮得亮眼得体,跟着去了。

    

    那是我第一次知道,原来羊肉可以不蘸小料直接涮。清汤滚过,鲜得原汁原味,一口下去,滋味确实不错,但我心里想的是,还是老北京涮羊肉的麻酱小料更对我的胃口。

    

    他自以为阔绰地献着殷勤。

    

    饭后,被他带去白天鹅夜总会看演出。震耳的音乐卷着霓虹扫过眉眼。他挑了大厅的小卡座,两杯淡饮,一碟果盘,便觉得足以俘获我。

    

    我指尖轻抵杯沿,笑意浅淡,眼底无波。

    

    就这点排场,也敢说是钻石王老五?我见过的灯火比这更盛,受过的馈赠比这更重。他那点装腔作势的“大方”,在我面前薄如蝉翼。

    

    曲罢离场,我道一声谢,距离拉得泾渭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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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后他再来,我只以店主的礼貌应对。半步不退,也半步不进。

    

    关店,网吧,凌晨一点。老路线。

    

    刘刚送我到住处。灯光昏黄,影子重叠。他忽然停下,低头,轻轻将我抵在门边。没有言语,滚烫的气息先落下来。

    

    吻落下那一刻,我紧绷的弦,断了。

    

    意乱情迷中,我被他带着走。

    

    进门,他直接将我抱起,我下意识环住他的脖颈。

    

    卧室光线昏暗,他的吻再次覆下,带着不容抗拒的力道和热度。掌心宽厚灼人,每一次抚过皮肤,都像点燃一簇微小的火焰,从脊椎一路蔓延到指尖。

    

    他身材极好,腹部紧实,肩胛骨的弧度在昏暗光线下像收拢的翅膀。汗水从他的额角滑落到我的颈窝,带着滚烫的温度。那一刻,所有算计都被暂时冲散。我只感觉到他沉重的心跳,炽热的呼吸纠缠在耳边,像某种无声的誓言。

    

    我放纵自己沉溺了一回。像在漫长黑夜中,偷来一段无需清醒、不用伪装、不必算计的时光。

    

    皮肤相贴传来的温度令人心惊。他的手臂紧紧环着我的腰,力道大得像要把我揉进骨血里。有那么几秒,我甚至忘了所有未竟的野心。世界缩小到这个昏暗的房间,缩小到两具交缠的身体,缩小到他滚烫的唇齿间含糊叫出的我的名字。

    

    可我知道——

    

    沉沦,是真的。

    

    动心,是一瞬。

    

    选择,依旧不会是他。

    

    天将亮未亮时,我先醒了。

    

    晨光从窗帘缝隙漏进来,给房间里的一切蒙上灰蓝的滤镜。他还在睡,侧脸轮廓在微光里柔和得不可思议。浓密的睫毛覆下来,鼻梁高挺,嘴角放松时甚至笑意,被子滑到腰际,露出精壮的胸膛和手臂,上面还留着几道浅浅的抓痕——是我昨夜失控的证据。

    

    我静静看了他几秒,这一刻,我是喜欢他的。喜欢他毫不掩饰的热烈,喜欢他夜夜相送的固执,喜欢昨夜他把我搂在怀里时那种近乎天真的占有欲。

    

    但喜欢,不够。

    

    不够让我留下,我悄然起身,捡起散落在地上的衣物,一件件穿好。动作很轻,没有惊动他。最后看了一眼床上熟睡的人,他无意识地翻了个身,手臂搭在我刚才躺过的位置,掌心空落落地蜷着。

    

    关门那一刻,昨夜的迷乱、滚烫、沉沦,都被我关在了那扇门后。金属锁舌扣合的声音很轻,却像一道清晰的分界线。

    

    走出楼道,鹿城清晨的风带着料峭的寒意扑面而来。我拢紧外套,深深吸了一口清冷的空气。头脑却异常清醒。昨夜放纵带来的那点眩晕和柔软,被这冷风一吹,消散得干干净净。

    

    眼神重新变得清晰、冷静、坚定。

    

    昨夜是意外,是放纵,是身体输给了寂寞与荷尔蒙。

    

    刘刚很好,好到让我有一刻真的沉沦。

    

    可再好,也只是一段路过的温暖,是朱砂痣——鲜艳、灼热、刻在皮肤上,但也只是皮肤。我可以要他的陪伴,要他的身体,要片刻的慰藉。

    

    但我不会,要他的人生。他给不了我要的那种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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