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大山看着她这副模样,心里也是一阵阵地发酸。
他任由侄女抓着自己的手,布满皱纹的老脸上,也露出了一抹苦涩而无奈的笑容。
“是啊,没死就好,没死就好啊……”他喃喃地说道。
等罗梅的情绪稍微平复了一些,罗大山脸上的笑容却渐渐敛去,取而代之的,是一抹更加深沉的忧虑。
他拍了拍罗梅的手背,将声音压得更低,神色凝重地说道:“阿梅,你也别高兴得太早。人虽然是跑了,可麻烦……也更大了。”
“你想想,公社在大庭广众之下,把判了死刑的犯人给弄丢了,这脸往哪儿搁?这事儿现在已经闹翻天了!我听人说,市里都惊动了,派了调查组下来!现在,公社已经把所有民兵和公安员都派出去了,满世界地找人!镇子上,各个路口,都设了卡,盘查得严得很!”
“最要命的是,公社已经派了人进咱们村了。名义上是下来做思想工作,调查情况,可实际上是干什么的,咱们心里都清楚。他们就是在摸排,在蹲守,看阿四会不会偷偷跑回来!”
罗大山的话,像是一盆冰水,将罗梅刚刚燃起的希望火焰,浇得只剩下了一点微弱的火星。
是啊,跑了,可也成了通缉在逃的“死刑犯”。
抓住,就真的是死路一条了。
“所以,阿梅,你听大伯说。”罗大山的语气变得无比严肃,“这几天,你千万要沉住气,就当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要是……我是说万一,你要是见到了阿四,或者他想办法联系你,你一定要告诉他,千万!千万不要回来!”
“让他跑!跑得越远越好!去哪儿都行,去广州,去外省,总之,这辈子都不要再回这个地方了!”
“你放心,只要大伯还有一口气在,就绝不会让你和芳芳饿死!等风声过去了,大伯再想办法,看能不能把你和芳芳的户口,迁到别的地方去,说不定……”
这番话,无异于是在安排生离死别。
罗梅刚刚被狂喜填满的心,再一次被巨大的痛苦和不舍所占据。
不回来?
这辈子都不要再回来?
那她和芳芳怎么办?
这个好不容易才拼凑起来的、虽然贫穷但却温暖的家,就要这么散了吗?
她拼命地摇头,眼泪又一次涌了上来。
她不要!她不要和她的男人生离死别!
可她心里又比谁都明白,大伯说的,是唯一的一条活路。
现在回来,就是死。
不回来,至少还活着。
活着,比什么都重要。
就在罗梅被这巨大的矛盾和痛苦折磨得肝肠寸断之时,院门外,忽然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紧接着,一个洪亮的声音在门外响起。
“爹!爹!你在不在?”
话音未落,柴门就被人“砰”的一声推开,一个身材高大、皮肤黝黑的青年,风风火火地闯了进来。
来人,正是罗大山的大儿子,平安村的民兵队长,罗国栋。
“国栋?你这么火急火燎的,出什么事了?”罗大山看到儿子,皱着眉头站了起来。
罗国栋跑到跟前,先是看了一眼正坐在地上、满脸泪痕的罗梅,眼神里闪过一丝同情和复杂,但很快,他就把目光转向了自己的父亲,喘着粗气,急切地说道:“爹!出事了!不是,也不是出事了……是……是村里来了个大人物!”
“大人物?”罗大山一愣。
“是啊!”罗国栋的脸上,带着一丝压抑不住的兴奋和紧张,“是从上海来的!说是上海国营大饭店的采购员!有介绍信,派头大得很!”
“上海来的?采购员?”罗大山被这一连串的名头砸得有些发懵,“他来咱们这山沟沟里干什么?”
“来收山货野味!”罗国栋的眼睛都在放光,“他说,只要是好东西,野猪、野鸡、兔子、麂子……什么都要!价格好说!爹,这可是个大好事啊!老二前几天不是还套了两只兔子吗?要是他能收了,那可比卖给收购点划算多了!”
罗国栋说得眉飞色舞,可罗大山的心却猛地往下一沉。
上海来的……采购员……
在这个节骨眼上?
他下意识地觉得,这事儿,恐怕没那么简单。
罗国栋却没想那么多,他看自家老爹半天没反应,又催促道:“爹,你还愣着干什么?人家现在就在咱们家里等着呢!是有根叔把人领家去的,说是要先问问清楚。我寻思着这事儿你得亲自去谈,就赶紧跑来找你了!”
“在……在咱们家等着?”罗大山的心跳漏了一拍。
“是啊!快走吧!别让人家等急了!”
罗国栋说着,就要去拉罗大山的胳膊。
罗大山却像是脚下生了根,他回过头,深深地看了一眼还瘫坐在地上,因为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而显得更加惊慌失措的罗梅,眼神里充满了担忧。
他压低声音,用只有他们父子俩能听见的声音说道:“你先回去招待着,别怠慢了人家。我跟你阿梅妹子再说几句话。”
说完,他不再理会一脸疑惑的罗国栋,重新蹲下身,看着罗梅的眼睛,用一种前所未有的凝重语气,一字一句地叮嘱道:“阿梅,你记住我刚才说的话!不管发生什么事,都不要慌,不要乱!照顾好芳芳,也照顾好你自己!一切……等大伯回来再说!”
说完,他拍了拍罗梅的肩膀,然后站起身,跟着儿子,朝门外走去。
暮色,已经彻底笼罩了整个村庄。
寒风呼啸,灶膛里的火苗在风中摇曳,忽明忽暗。
…………
“吱呀——”
罗大山推开那扇熟悉的院门,眼前的景象,却让他整个人都愣在了原地。
儿子所说的从上海来的大人物,只是看起来约莫十七八岁年轻人,穿着一身干净体面的深蓝色干部装。
在这满眼都是灰扑扑的土布补丁的村子里,他这身打扮,简直比逢年过节唱大戏的角儿还要体面、惹眼。
他正端端正正地坐在堂屋中央的那张老榆木八仙桌旁。
自己的老伴,正小心翼翼地端着一个的粗瓷碗,碗里盛着半碗红糖水,正往那年轻人面前送。那副恭敬谨慎的模样,比当初招待公社下乡的干部还要上心。
这年头,农村里红糖水有多金贵。
家里的红糖拢共就那么一小包,是留着给孙子们着了风寒的时候驱寒用的,平日里谁也舍不得动。
他的二儿子罗国梁,正搓着手,有些木讷地陪坐在年轻人对面,脸上的表情有些拘谨,正有一搭没一搭地回答着什么。
“我们……我们这山里,兔子……兔子野鸡还是有的,就是……就是这天冷,不好抓……”
而最让他吃惊的,是家里的三个小猴崽子。
二儿子家七岁的罗铁蛋,大儿子家九岁的罗铁栓和六岁的女儿罗小娟,这三个平日里野得像泥鳅一样,一刻也闲不住的小家伙,此刻竟然像三根木桩子一样,安安静静地围在桌子边。
他们的眼睛瞪得溜圆,一眨不眨,直勾勾地盯着桌上的一样东西——那是一个纸袋子。
哪怕隔着几步远,罗大山也能看清那上面印着的图像——“大白兔”。
他心里猛地“咯噔”一下。
这“大白兔奶糖”,他只在供销社的柜台里见过一次,听说是上海那边生产的,精贵得不得了,不但要两块多钱一斤,还要糖票,比他们乡下人过年吃的米花糖金贵了不知多少倍!
这年轻人到底是什么来头?
就在罗大山满心惊疑的时候,那年轻人也发现了他,立刻站起身,脸上露出了一个和善的笑容。
“想必这位就是平安村的生产队长,罗大山同志吧?您好您好,我是从上海来的,我叫沈凌峰。”
罗国梁也赶紧站起来,有些磕巴地介绍道:“爹,这位沈同志是……是上海大饭店的采购员,来咱们这儿……收山货的。”
上海来的?国营大饭店的采购员?
罗大山的心神被这几个字眼震了一下,暂时从罗梅的事情里抽离了出来。
这可是稀客,是贵客!
他连忙换上一副庄稼人特有的、带着几分敬畏的憨厚笑脸,快步走上前,伸出那双满是老茧的手。
“哎哟!原来是上海来的小沈同志!欢迎欢迎!快坐,快坐!”
沈凌峰没有丝毫嫌弃,很自然地握了握他的手,然后从随身的帆布挎包里,掏出了一张折叠得方方正正的介绍信,双手递了过去。
“罗队长,这是我们单位的介绍信,您过目。”
罗大山虽然大字不识几个,但他当了这么多年队长,跟公社打交道,别的不认,那红彤彤的公章,他可见得多了。
他小心翼翼地展开那张带着油墨香的信纸,一眼就看到了落款处那个鲜红的、刻着五角星的印章——“国营红星饭店”。
这一下,他心里最后那点疑虑也烟消云散了。
是真的!真的是从上海大单位来的公家人!
“老婆子!还愣着干什么?贵客临门,赶紧炒两个好菜。对了把橱柜里那块风干的兔肉给做了,再……再拿几个鸡蛋,炒一盘!快去!”罗大山瞬间进入了队长的角色,扯着嗓子对老伴吩咐道。
他又转过头,满脸堆笑地对沈凌峰说:“沈采购员,你这大老远来一趟不容易,说啥也得在家吃顿便饭!咱们边吃边谈,边吃边谈!我们这穷乡僻壤的,也没啥好东西,你可千万别嫌弃!”
“那怎么会。”沈凌峰客气地笑了笑,顺势就坐了下来,没有丝毫推辞,“既然这样,那今天就叨扰罗队长了。”
说着,他像是变戏法一样,又从那个看起来不大的帆布挎包里,拎出了一瓶用白色陶瓷瓶装着的酒,和两个沉甸甸的铁皮罐头,轻轻地放在了桌上。
酒瓶上的红纸标签上,印着两个龙飞凤舞的大字——“汾酒”。
而那两个花花绿绿的铁皮罐头,上面的洋文一个也看不懂,可画着的那头肥牛,却让所有人都瞬间明白了这是什么——牛肉罐头!
沈凌峰的这番举动,让罗大山一家人全都看傻了眼。
这叫什么事?
他们活了大半辈子,只听说过下乡干部来村里“吃派饭”,还从没见过自带酒肉的客人!
而且还是汾酒和肉罐头这种只在大城市里才有的金贵玩意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