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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七零章 应天府特大凶案
咸宁四十一年八月十二日,西历1787年9月23日,应天府城郊的一个小酒馆里面。

    熙熙攘攘的各色人等,三三两两的聚在一起,就着嘴简陋的下酒菜,喝着最粗陋的烧酒,吵吵嚷嚷的争论吵闹。

    盛昌纺织厂的几个工人一边喝酒一边互相抱怨:

    “这是仲秋节了,东家又没有发工钱,这日子没法过了。”

    《大明不革命》第一七零章 应天府特大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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