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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章 改行水路
    “嘶”

    围着看热闹的人们目瞪口呆,喉咙好似被扼住一般,瞪着泛红的眼睛盯着倒地不起的野狗,碗中的烈酒流出来浸湿了衣衫也浑然不觉。

    只是一眨眼的工夫,一直醉醺醺、连站都站不稳的洛渊就放到了山寨中的好手,二段武者的野狗。

    满嘴是血的野狗躺在地上,心脏突突的跳了半天这才回过神来,刚要起身就听到耳边传来一阵巨大的欢呼声。

    “猛啊!这才过瘾!”

    “瞬间就让野狗躺下,洛小爷厉害啊!”

    “本还以野狗还行,这么看来也不过如此啊!”

    “挺大个子,连个喝醉了的娃娃都打不赢,真他娘的丢人!”

    刚要起身的野狗身子猛地一滞,略微思索了一下,索性两眼一闭,躺在原地一动也不动。

    “妈的,现在起身定然少不了一顿嘲讽。”

    洛渊听着耳边的欢呼声,眼底有一抹疯狂的神色闪过,刚要开口,只觉得眼前一黑,向着一旁踉跄了几步,晕了过去,恍惚间好像踩到了什么东西。

    本来在地上躺尸的野狗,突然手掌间不知被什么东西踩了一下,一阵钻心的疼痛涌上心头,忍不住要叫出声的时候,眯着眼睛看到一个黑影重重的砸在自己身上。

    “嘭”的一声后,野狗被倒下的洛渊彻底砸晕了过去。

    “刚才还豪气冲天的,这才几个呼吸就不行了。”

    洛宏振无奈的叹了口气,这种情况,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早就见怪不怪了。

    不远处,花洪的妹子脸色微红,悄悄看着躺在野狗身上的洛渊,生得一副英俊的少年面容,鼻梁高挺,嘴唇微薄,一对修长的剑眉之下,长着细长邪魅的桃花眼,和他那个长相粗鲁的三叔一点也不像。

    刚一见面的时候她还纳闷,这天底下怎么会有相貌差距如此之大的一家人。

    想到刚才少年狂放不羁的样子,嘴角不禁向上挑了挑。

    当他再次醒来时,已是第二天的清晨。

    “醒了,身体怎么样?”

    刚洗漱完,三叔就推门而入,双眼微微泛红,也不知昨日喝了多少。

    “还好,那个昨天的那个兄弟没事吧?”

    洛渊揉了揉太原穴,一觉醒来时,除了头疼之外,丝毫记不起昨晚发生的事情,只记得自己喝多了,好像还和什么人动手了,再然后,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没事~”,洛宏振白了他一眼,没好气地说道:“切磋而已,至于下死手啊,得亏你是个病秧子,不然的话老子怎么和花大当家的交代。”

    昨日别人没看清,洛宏振可是看的一清二楚,洛渊小指所点的地方,正是脖子位上主要穴道,要是再重上几分,免不了要生出些事端。

    自知理亏的洛渊并没有说些什么。二人并肩离开屋子后,洛宏振道:“等下我们将马匹留下,花大当家的送我们附近的码头,走水路。”

    “有事就叫人家花大当家的,没事就叫人家花老弟!”洛渊撇撇嘴。

    “嗯?水路!”洛渊立刻反应过来。

    照常理来说,走水路的速度是远远快于陆路的,拿这趟镖来说,从星城到临江郡,走陆路要两个月之久,可要是走水路的话,最多一个半月就能抵达。

    而且镖师们走水路押运,看起来比旱路镖师舒服得多,一路之上吃喝都在船上,不仅不用受到颠沛流离之苦,更不需要起早贪黑的风餐露宿。

    但是非朝廷的船队,走水路的风险要远远大于陆路的,除了要防止无处不在的水贼之外,想要将货物安全的运到目的地,首先要保障船舶的正常行驶,从船舶吃水线到风帆的展开方向,再到航行线路的规划,镖头们都要做到心中有数。

    镖头手下的镖师们必须身兼数项技能,除了身强体壮外,还要适应船舶颠簸的晕眩,能划桨会打鱼,并且还要水性极佳,一旦发生意外情况,在水中必须能够来去自由,让水贼占不到一点便宜。

    虽然星城位于南方,但是镖局这些年来一直都是走陆路,这怎么突然就改主意了?

    “是这样,昨天和花大当家的聊了一下,这几年朝廷的赋税一天比一天重,可百姓手中土地都被官员乡绅夺了去,哪里来那么多的赋税可交。可不交税就要坐大牢,因而不少人索性就揭竿而起,做了山贼。”

    “单单近来这些日子,就这附近就多出了十几波山贼流寇,这沿途上百里的路,这一路打过去,花时间不说,还容易折些兄弟,再加上你这单生意邪门,我想早些了事。”

    说话间二人就步入一处大厅,里边摆了好几张大木桌,花洪正淡定的喝着小酒,花夏云正低头小口吃饭,昨夜和自己切磋的那人头上和手上缠着白布,端着一碗稀饭。

    不是就在脖子上点了一下吗?这头和脖子又是怎么回事?

    简单吃过早饭后,镖局一行人在花洪的带领下,浩浩荡荡的向着码头赶去。

    在古代这科技不发达的时代,押镖是一件十分无聊的事情,沿路除了赶路就是赶路。

    这码头说是离得不远,可是一行人走了半日还是不见踪影,百般无聊的洛渊忍不住挑逗起镖局随行带着的几只镖犬。

    据说这镖犬是由狼和狗杂交出来的,经过专人的培训都,性格凶悍且机警,战斗力相当的强悍,一旦咬住了便不会松口,白天镖师赶路,晚上为了防止盗贼偷袭,就是放着些镖犬在货物旁巡逻,一旦有动静就狂吠不止。

    自己前世就喜欢狗,养了一只哈士奇,养了之后才理解到“这玩意儿看别人养,比自己养有意思。”的切实含义。

    太拆家了。

    自己的拖鞋袜子啥的就没有能完整活过一天的。

    奈何镖局里的这些镖犬太过于高冷,不论自己怎么挑逗,就是不搭理自己。

    这下可激起洛渊的胜负欲了。

    来到一只正在闭目养神镖犬身前,掰开狗嘴去拉狗舌头。

    不大一会儿。

    “啊。”

    “汪汪汪。”

    “死狗,松口,松口!”

    “三爷,少爷跟狗打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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