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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章,命七天
    殷红的晚霞渐渐消退,残破的大地蔓延出无数条裂缝。

    遍地都都是残尸断骸,天空中秃鹫不断盘旋,等待着那重复了无数次的战斗结束。

    地面上,杀声震天,身披盔甲的人族战士,与身材高大皮肤灰白的孽古族战士,厮杀混战。

    命七天用尽全力,杀死一名远比人族高的多得孽古族战士,正有些气喘,不等他休息片刻,一道黑影快速接近。

    他抬头一看,另一名身高两米七八,身体灰白,肌肉发达,手持巨大狼牙棒的孽古族战士,正嘶吼着飞奔而来。

    这在孽古族中也算得上高大的战士,看着矮小的命七天,狞笑一声,对着他的头颅,狠狠一棒砸下。

    狼牙棒砸了下去,但是却砸在了地上。

    命七天就地一滚,已经躲开。

    趁着这名孽古族战士,狼牙棒砸在地上,力量反弹的瞬间。

    命七天随手捡起一把,已经战死士兵的长枪,闪电刺出,正中那名战士喉咙,一击毙命。

    那名孽古族战士不甘倒下,又有其他孽古族战士涌上前来,围杀命七天。

    其他人族士兵,同样涌上前来,抵挡住孽古族战士,为命七天争取了一些喘息的时间。

    战斗一直从清晨持续到了傍晚时分。

    孽古族伤亡惨重,人族战士同样以惨重的代价勉强将他们逼回了老巢,琅琊古地。

    这场战斗没有胜负,只有生死。

    值得庆幸的是,那些还活着的人们,还活着。

    这对他们来说,活着就是胜利。

    命七天也长呼一口气,庆幸自己又活了下来,根据以往的经验,孽古族此次折损的战士,远远超过从前。

    这对孽古族来说,也强了不小的元气。

    起码未来几个月的时间,不用担心他们再次卷土重来了。

    欢呼过后,人族兵士打扫战场,将孽古族的头颅割了下来,带回军营中,这些都是他们的战功。

    只有集满一百个战功,他们这些大泽皇朝的士兵,才能离开这天漠荒原。

    一个人头就是一个战功。

    只可惜,战况虽然惨烈,战功却是不多。

    孽古族战士比人族高大,力量也要强的多,平均五名人族士兵互相配合才能杀掉一名孽古族战士。

    若是稍有配合不好,那情况立即翻转。

    好在孽古族人数不多,每次攻来也不过一万多人。

    这一回已经是远超从前,来了两万人,这是近十年来,人数最多的一次了。

    存活下来的士兵不断哄抢着那些死掉的孽古族战士的头颅。

    战场上这么乱,谁也说不上来究竟是谁杀死的。

    能抢到一个就是一个。

    多抢一战功,就多一分离开这里的希望。

    没有谁真的想待在天漠荒原这种鬼地方。

    毕竟这里可是大泽皇朝最可怕的前线,也是死亡率最高的战场。

    命七天割下了足足八个脑袋,这些都是他亲手杀死的,将它们用以死将士的腰带串在一起,系在腰上,朝着城内走去。

    其他士兵一看到他时,无不带着敬畏之色,闪到一旁。

    没有人去抢他的战功,因为没人敢去,哪怕都知道他平时是个和善的大男孩,但他们还是不敢去。

    或许对于真正的强者,他们内心都是尊敬的。

    要说这伐魔军中十年来,还有谁能够活着走出天漠荒原,大家都认为,只有命七天。

    谁都知道,命七天在这里已经待了八年了。

    能在这种鬼地方待上八年还没死,本身就是一件及其了不起的事情了。

    谁都知道孽古族战士有多勇猛。

    正常情况下,四五个人族士兵,能够勉强能击杀一名孽古族战士。

    谁都知道,命七天是唯一一名能够单独击杀孽古族战士的存在。

    当一名士兵都知道这些后,自然也就不敢去抢他的战功了。

    当然,命七天也不会去抢其他人的战功。

    没有人教过他礼仪道德,没有人教过他善恶有报,即使是他的养父,也只教过他一句,好好活下去。

    但他内心确是一个正直的人,他只是觉得这样做是不对的,人不应该去抢夺别人的东西。

    不应该恃强凌弱。

    这是一种本能。

    命七天入了城,将人头交给了记录战功的军官,回到了属于自己的房子内,战斗了一天,他也很疲惫了。

    简单梳洗一番后,匆匆睡下了。

    第二天清晨时分,命七天早早起床,手握长枪,修炼《兵伐诀》。

    这是他每天必修的早课,也是他强过别人的秘诀。

    《兵伐诀》是一种锻炼肉身的法门,能快速提升修炼者肉身力量,但也会压榨修炼者的生命潜能,使得修炼之人寿元减短。

    不过对于他们这样朝不保夕的前线士兵来说,并不在意,毕竟谁也不知道能不能活过明天。

    “七天啊,好不容易休息一天,你又在修炼了啊。

    呵呵,也是,军中就属你最勤快!”

    一个四十岁左右的老兵笑着走了过来,坐在他身边,拿出一根长长烟斗,小心翼翼的放进少许烟叶,用火石点燃,美美的抽了起来。

    命七天看着他抽烟的模样,无声的笑了笑,显得有些憨厚。

    老兵名叫吴争,是他目前唯一可以说的上话的朋友。

    吴争名可以说是来伐魔军营,时间最长的一个人了。

    没有二十年,也有十八九年了。

    按理说他也是一个令人尊敬的人族士兵。

    但实际上,很多士兵却瞧不起他。

    只因为他人过于胆小,每次上战场,别人都往前冲,就他原地踏步,或者往后退,所以直到现在战功也不过五十多个,大部分还都是他靠嘴抢来的。

    命七天之所以和他熟悉,还是因为自己的养父。

    吴争不仅是他在这里仅有的朋友,也是他养父的好战友,据说有一次在战场上,还曾救过他的养父。

    他养父死后,他们二人就成了彼此唯一的朋友了。

    因为其他人不是新来的,就是战死了,极个别的已经集满战功,回归自由身,带着荣誉与富贵回家了。

    “多练练总是好的,这样,才能活下去!”

    命七天停了下来,轻声说道,他想起了自己的养父,有些惆怅,有些怀恋。

    他今年大概十八岁,因为没有以前的记忆,他也不清楚自己多大。

    八年前,他醒来的第一眼,看到的就是自己的养父,一张平凡又开心的笑脸。

    当然,那个时候,他的养父还不是他的养父,只是一个将他从战场上救回来的,大泽皇朝伐魔军士兵。

    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会出现在天漠荒原上,就好像是凭空出现的一样。

    因为天漠荒原上从来没有孩子,虽然这里有一座城,但是里面连一个女人都没有,更不会突然出现一名孩子。

    而且是一名即将死去的孩子。

    就那么突兀的出现在,两军交战的战场上。

    那个时候,他的养父正带着吴争和其他几名士兵,正与孽古族战士厮杀,一个不小心,注意到了他。

    他的养父不顾其他人反对,将他带了回来。

    他当时的年纪看起来不过十岁左右,气若游丝,即将死去。

    他当时十分虚弱,虚弱到所有人都认为他活不过七天。

    但他最后还是活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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