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红的晚霞渐渐消退,残破的大地蔓延出无数条裂缝。
遍地都都是残尸断骸,天空中秃鹫不断盘旋,等待着那重复了无数次的战斗结束。
地面上,杀声震天,身披盔甲的人族战士,与身材高大皮肤灰白的孽古族战士,厮杀混战。
命七天用尽全力,杀死一名远比人族高的多得孽古族战士,正有些气喘,不等他休息片刻,一道黑影快速接近。
他抬头一看,另一名身高两米七八,身体灰白,肌肉发达,手持巨大狼牙棒的孽古族战士,正嘶吼着飞奔而来。
这在孽古族中也算得上高大的战士,看着矮小的命七天,狞笑一声,对着他的头颅,狠狠一棒砸下。
狼牙棒砸了下去,但是却砸在了地上。
命七天就地一滚,已经躲开。
趁着这名孽古族战士,狼牙棒砸在地上,力量反弹的瞬间。
命七天随手捡起一把,已经战死士兵的长枪,闪电刺出,正中那名战士喉咙,一击毙命。
那名孽古族战士不甘倒下,又有其他孽古族战士涌上前来,围杀命七天。
其他人族士兵,同样涌上前来,抵挡住孽古族战士,为命七天争取了一些喘息的时间。
战斗一直从清晨持续到了傍晚时分。
孽古族伤亡惨重,人族战士同样以惨重的代价勉强将他们逼回了老巢,琅琊古地。
这场战斗没有胜负,只有生死。
值得庆幸的是,那些还活着的人们,还活着。
这对他们来说,活着就是胜利。
命七天也长呼一口气,庆幸自己又活了下来,根据以往的经验,孽古族此次折损的战士,远远超过从前。
这对孽古族来说,也强了不小的元气。
起码未来几个月的时间,不用担心他们再次卷土重来了。
欢呼过后,人族兵士打扫战场,将孽古族的头颅割了下来,带回军营中,这些都是他们的战功。
只有集满一百个战功,他们这些大泽皇朝的士兵,才能离开这天漠荒原。
一个人头就是一个战功。
只可惜,战况虽然惨烈,战功却是不多。
孽古族战士比人族高大,力量也要强的多,平均五名人族士兵互相配合才能杀掉一名孽古族战士。
若是稍有配合不好,那情况立即翻转。
好在孽古族人数不多,每次攻来也不过一万多人。
这一回已经是远超从前,来了两万人,这是近十年来,人数最多的一次了。
存活下来的士兵不断哄抢着那些死掉的孽古族战士的头颅。
战场上这么乱,谁也说不上来究竟是谁杀死的。
能抢到一个就是一个。
多抢一战功,就多一分离开这里的希望。
没有谁真的想待在天漠荒原这种鬼地方。
毕竟这里可是大泽皇朝最可怕的前线,也是死亡率最高的战场。
命七天割下了足足八个脑袋,这些都是他亲手杀死的,将它们用以死将士的腰带串在一起,系在腰上,朝着城内走去。
其他士兵一看到他时,无不带着敬畏之色,闪到一旁。
没有人去抢他的战功,因为没人敢去,哪怕都知道他平时是个和善的大男孩,但他们还是不敢去。
或许对于真正的强者,他们内心都是尊敬的。
要说这伐魔军中十年来,还有谁能够活着走出天漠荒原,大家都认为,只有命七天。
谁都知道,命七天在这里已经待了八年了。
能在这种鬼地方待上八年还没死,本身就是一件及其了不起的事情了。
谁都知道孽古族战士有多勇猛。
正常情况下,四五个人族士兵,能够勉强能击杀一名孽古族战士。
谁都知道,命七天是唯一一名能够单独击杀孽古族战士的存在。
当一名士兵都知道这些后,自然也就不敢去抢他的战功了。
当然,命七天也不会去抢其他人的战功。
没有人教过他礼仪道德,没有人教过他善恶有报,即使是他的养父,也只教过他一句,好好活下去。
但他内心确是一个正直的人,他只是觉得这样做是不对的,人不应该去抢夺别人的东西。
不应该恃强凌弱。
这是一种本能。
命七天入了城,将人头交给了记录战功的军官,回到了属于自己的房子内,战斗了一天,他也很疲惫了。
简单梳洗一番后,匆匆睡下了。
第二天清晨时分,命七天早早起床,手握长枪,修炼《兵伐诀》。
这是他每天必修的早课,也是他强过别人的秘诀。
《兵伐诀》是一种锻炼肉身的法门,能快速提升修炼者肉身力量,但也会压榨修炼者的生命潜能,使得修炼之人寿元减短。
不过对于他们这样朝不保夕的前线士兵来说,并不在意,毕竟谁也不知道能不能活过明天。
“七天啊,好不容易休息一天,你又在修炼了啊。
呵呵,也是,军中就属你最勤快!”
一个四十岁左右的老兵笑着走了过来,坐在他身边,拿出一根长长烟斗,小心翼翼的放进少许烟叶,用火石点燃,美美的抽了起来。
命七天看着他抽烟的模样,无声的笑了笑,显得有些憨厚。
老兵名叫吴争,是他目前唯一可以说的上话的朋友。
吴争名可以说是来伐魔军营,时间最长的一个人了。
没有二十年,也有十八九年了。
按理说他也是一个令人尊敬的人族士兵。
但实际上,很多士兵却瞧不起他。
只因为他人过于胆小,每次上战场,别人都往前冲,就他原地踏步,或者往后退,所以直到现在战功也不过五十多个,大部分还都是他靠嘴抢来的。
命七天之所以和他熟悉,还是因为自己的养父。
吴争不仅是他在这里仅有的朋友,也是他养父的好战友,据说有一次在战场上,还曾救过他的养父。
他养父死后,他们二人就成了彼此唯一的朋友了。
因为其他人不是新来的,就是战死了,极个别的已经集满战功,回归自由身,带着荣誉与富贵回家了。
“多练练总是好的,这样,才能活下去!”
命七天停了下来,轻声说道,他想起了自己的养父,有些惆怅,有些怀恋。
他今年大概十八岁,因为没有以前的记忆,他也不清楚自己多大。
八年前,他醒来的第一眼,看到的就是自己的养父,一张平凡又开心的笑脸。
当然,那个时候,他的养父还不是他的养父,只是一个将他从战场上救回来的,大泽皇朝伐魔军士兵。
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会出现在天漠荒原上,就好像是凭空出现的一样。
因为天漠荒原上从来没有孩子,虽然这里有一座城,但是里面连一个女人都没有,更不会突然出现一名孩子。
而且是一名即将死去的孩子。
就那么突兀的出现在,两军交战的战场上。
那个时候,他的养父正带着吴争和其他几名士兵,正与孽古族战士厮杀,一个不小心,注意到了他。
他的养父不顾其他人反对,将他带了回来。
他当时的年纪看起来不过十岁左右,气若游丝,即将死去。
他当时十分虚弱,虚弱到所有人都认为他活不过七天。
但他最后还是活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