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正文 玫瑰 一 生活
    我放下了父亲寄来的遗书,拿起了随信到来的黑色小瓶子,一时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我对父亲较为深刻的记忆,也仅停留在六岁之前。

    而在我五岁时,父亲时不时外出,不过时间并不算长,最多也不过几天罢了。

    但我六岁之后,他一走就再也没有回来。

    在那之后,母带我去了她的友人里维尔大叔家里。

    我看到遗书上的日期是2日,但今天已经是5日了。

    这也就说明,我的父亲,已经离开人世快三天了。

    逐渐回想起以前,也不禁有些酸涩。

    想起母亲的离去,又看到了父亲的遗书,我的眼角也有些许湿润。

    到了楼上,因为父亲的嘱托,我先把那随遗书而来的瓶药物藏在了我的卧室,衣柜的衣服夹层中间,也确保它不会遭到磕碰。

    由于它只有一个拇指大小,所以要把它隐藏起来十分容易。

    之后我又到了书房,把遗书翻看了几遍,心中还是久久不能平静。

    我叫查理斯·布雷德,今年二十三岁。现居英国伦敦,算是个无业人员。

    因为母亲生前的积蓄,导致我还算富裕,因此不用为了生计而奔波。

    我对父亲的感情并不算有深,因为我人生中的多数时光都是由我的母亲陪伴。

    我的母亲有着一些异于常人的能力,因此要经常远行赚钱。

    而我则是寄宿于她的朋友,里维尔大叔家中。

    因此,我也知道一些不为常人所知的事情。

    例如遗书中提到的……“魔族”。

    以及……“超凡者”。

    作为寄宿在里维尔大叔家中的交换,母亲收了大叔的儿子伊罗格为学徒。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十年,本来我也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可是母亲和伊罗格,却死于六年前的一场意外。

    大叔又照顾了我半年,随后因病痛的折磨,也不幸去世了。

    母亲在生前攒下了不少钱,以至于她去世后,凭借遗产我也还能过上不错的生活。

    因此这也导致了,我现在这种游手好闲的状态。不过我多余时间也会做一些小发明,以便用来解闷。

    但是我的发明好像对人们来说……并不怎么实用。

    比如“太阳能灯”,这个东西听起来好像很没用,其实……它就是很没用。

    每次拿到没用光的地方,不到十秒它就灭了。

    但照我目前的水平,也就仅此而已了。

    除此之外还有,倒着转的钟表,延长拐杖,气息追踪器,重叠放大镜,等诸多小发明。其中,重叠放大镜还在制作中。

    放下遗书,我仔细想了一下。我觉得我应该还可以在这里待下去,那些“魔族”应该没什么方法来找到我。

    关于“魔族”,由于父母的原因我也是知道的。

    “魔族”有四族,分别为:兽族,海族,血族,精灵族。

    除了海族生活在海中没什么刚需,剩余的三族都有着隐藏自身的办法。

    所以可能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就有着“魔族”,但是由于他们隐藏了自己的特征,所以并不会被人察觉出异常。

    何况他们来找我也没有什么用,我父亲都研发不出解药我就更不可能了。

    调整思绪,既然父亲已然离去,我再多做纠结也是毫无意义。

    正如父亲所说,故人已逝,无力挽回,但自己终究还是要过好当下。

    放缓情绪,不再去思考父亲的事,我开始继续制作我的发明。

    毕竟可不能让悲伤的心情,影响到我的生活。

    时间渐渐过去,当我将用了一个星期磨平的放大镜片互相拼接起来之后,我怀着激动的心向书上的字照去。

    “这是什么!?”

    在我眼前的镜片中,显现出来一片模糊。我以为自己看错了,又挪开摆上看了几遍,无一例外都是一片模糊。

    这可是我费时费力研究的重叠放大镜,或者说大圆筒。

    “该死啊!我磨了一星期的镜片,这是个什么鬼?”

    我将眼前的九个放大镜片组合起来的大圆筒,朝地上狠狠砸去。

    圆筒滚着,上面没有一点破损,像是在嘲讽我一样。

    我越想越气,朝它踢了一脚。

    “嘶……”

    由于圆筒过硬,和我的脚趾碰撞,导致我和踢在石头上一样。

    我顿时火了,但是我没法把气撒到这东西上。

    就在我思考怎么处理这个圆筒时,我感到有一阵饿意袭来,说起来好像我已经一天没吃东西了。

    唉……专注总是让人废寝忘食。

    一看时间已经下午六点多了,我准备出去吃点东西。

    我回头看了一眼地上的圆筒,想着回来一定得把它砸的稀巴烂。

    下楼穿上衣服,准备了一下便出了门。现在是四月天,天气正好让人十分舒适。

    我提了提风衣,在街上游荡,寻找餐厅。

    相比于四周的人群个个头戴一顶帽子,而我则是没有这种习惯。

    我在一条不常去的街道游荡,最后,选择进入了一家没有去过的本土餐厅。决定在这里,解决我今天的晚餐。

    半个小时之后,我从这家餐厅出来。我做出了一个决定,我以后再来这里吃饭我就是狗。

    炸鱼都糊了,薯条则是半生不熟。这顿饭是我强忍着,好不容易才吃下去的。

    但最后还是没有吃多少,所以准备待会去面包坊的时候多买一点,先填饱肚子。

    我找了附近一家面包坊,买好了明天的早餐,以及准备现在吃的,便离开前往下一个目的地。

    “过路人酒馆”,是我每天必去的一家店。

    每晚去那里喝一杯威士忌,是我的生活规律。

    在路上,我边吃着面包,边往过路人走去。

    我吃完了面包,大概又走了两分钟,便到了酒吧门口。

    酒馆门口很朴素,坚实的木门,旁边则是挂着灯与的酒馆招牌。

    牌子上是酒馆的名字,“过路人”。

    老板的想法很简单,就是想让过路的人都进来喝杯酒。

    推开门,一股淡淡的酒味,以及烟草的气息瞬间扑面而来,而与此同时也传来了留声机中舒缓的音乐。

    十几张木桌有序的摆放,也足以证明这里主人对于整齐的执着。

    那家伙见到我进来,向我打招呼:“哟,查理斯。”

    “老样子。”我在柜台边坐下。

    “好。”说罢他转身便去准备。

    “一杯威士忌,慢用。”过了一会,他笑眯眯的将一杯酒递到我面前。

    “切,装什么绅士。”说着我拍了他一下,这家伙则是笑着躲开。

    他撇了撇嘴:“我可本来就是绅士。”

    “小巴顿,再来两杯啤酒!”这时有人向服务生招呼。

    我寻声看去,是两个中年男人,其中一位我见过,好像是附近一个店里卖手工制品的老板。

    他们面前已经放了不少空杯,想必也是来了一会了。毕竟现在人也不算多,给他们多用几个杯子也无妨。

    “好的!”那家伙说完,便去一边忙了。

    劳恩·巴顿。这是那家伙的名字,他是这里的服务生,或者说是继承人。

    早年他和父亲一起经营这家酒馆,后来他父亲腿脚不便,酒馆也由他全权打理。

    由于大家都叫他的父亲老巴顿,客人们所以都称他小巴顿。

    不过由于我和他过于熟悉,所以便直呼其名,叫他劳恩。

    每天我都会过来和他聊一阵子,这也是我的乐趣之一。

    劳恩忙完了手上的工作,便坐到我和旁边,一边擦拭他那被岁月洗刷从而磨出不少划痕的玻璃杯,又一边和我聊起天来。

    “对了,你那个所谓的九倍放大的发明,完成了吗?”他朝我问道。

    微浓的焦糖与烟草味道刚刚入口,我差点直接喷了出来。

    我擦了擦嘴边溢出的些许酒水,没好气的看向他。

    同时也在暗自感叹,我能想出来这种东西当时是不是脑子抽了?

    他则是无奈的笑了笑,似乎是早已见怪不怪了,毕竟我这样不长脑子的发明又不是第一次了。

    接着他便和我说起来最近的传闻。

    “查理斯,你最近听说了吗?梅德斯通附近,这两天总有人失踪,他们都说是有‘魔族’作怪。”劳恩朝我小声说道。

    梅德斯通是伦敦南下几十公里的一个城市,据我的了解,大概这里在中世纪的手工业较为成熟。而且,那时候貌似也是这个城市最为兴旺的时候。

    至于现在……我也不是多么清楚。

    “这我倒是第一次听说。”我端起杯子,喝了一口威士忌。

    “那边另一个,就是从那来的。”说着劳恩向我指了指,后面那两个人的其中一个。

    “是吗?但他们看上去只是普通人而已啊。”

    我朝他们看了看。他们一直都在喝着酒,与刚才并没有两样。

    我对这件事情并不是那么关心,劳恩也看了出来,于是没说两三句便换了话题。

    其后我又在这里待了一个多小时。期间劳恩只要闲下来,就会来和我说话。

    在和之后到来的熟人打过招呼后,我就离开了。

    我回到了家,换好衣服洗漱,当我走到书房边上时,看见了那个让人上火的圆筒。我当机立断,又给了它一脚。

    这次我学聪明了,没用多大力。

    它咕噜咕噜的滚到了书柜边上,我也没再去管他,就去睡觉了。

    夜已深,朦胧中我听到隔壁房间有些动静。

    等等……为什么会有动静?!

    顿时我的困意少了大半。

    边上的房间是我的书房,而且我都是一个人住,怎么可能有人呢?

    我突然想起了父亲遗书的内容,难道是“魔族”的人来寻仇了?

    不对啊,父亲他明明都已经……

    既然已经这样了,那他们我又什么用啊?

    这时,我猛地回忆起来,父亲还给了我一瓶药。

    说不定他们可能会为了那瓶药而来。

    来不及多想,我查看了一下藏药物的地点,幸好还在,我松了一口气。

    如果真叫偷走了的话,后果一定会不堪设想,毕竟父亲已经再三叮嘱。

    我从衣柜底下摸出来抢,装好子弹上膛,不带声音地走出了门。

    我并没有穿鞋,因为怕弄出声响,从而被里面的人发现。

    而且我觉得,对方大概率也把门上了锁。

    不出我所料,书房的门紧闭,能做到这一步必然也会锁门。

    不过因为早有预料门会锁,我把钥匙也一并带出来了,现在就只要在不被对方发现的情况下把门打开……

    屋内穿出窸窸窣窣的声音,像是翻找着什么东西。

    我只但愿这个家伙,不要搞坏我的发明……

    里面的动静时断时续,貌似是在提防着被人发现。

    可是我已经醒了,现在我就想着怎么进去,再把里面的家伙解决。

    正当我继续等待时,只听里面“咚”一声响,吓了我一跳。

    紧接着,里面的人发出了“诶呦”一声,想必大概是摔倒了。

    我愣神只是一瞬间的功夫,便意识到机会来了。

    我插进钥匙飞速转动,听见“咔”的开锁声音后,转动门把手,一脚把门踢开。

    我快速拉开灯,用枪指着书架旁那个倒地的身影,冷冷说道。

    “双手抱头下跪。否则,我就开枪。”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