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冯素花的挑逗,顾轩自然敬谢不敏,拜托,虽然重生了,但他现在也依旧是个孩子。
虽然孩子的天性就喜欢吃奶,顾轩最后在冯素花的胸脯上看了一眼,就不发一言的转身离开了。
但是吃奶也要吃品质奶,乱七八糟的可能不能吃。
顾轩之所以知道能在这里堵到顾长明,是因为前世顾长明与这个寡妇的风流韵事传的全村皆知。
也是寡妇亲口向别人说,顾长明相亲的那一天,上午还和她睡在一起。
也正因为这一件事,让姐姐成了全村人的同情对象,但顾长明这人渣,直接一拍屁股,到外地打工去了,只留下姐姐一个人在村里,不但每天承受别人的风言风语,还要替顾长明照顾父母。
想到这一点,顾轩就对顾长明恨得牙根痒痒。
这一世,他绝对不会再让姐姐如前世一样嫁给顾长明。
回去的路上,顾轩路过村里的小卖部,买了一些信纸。
之所以小卖部会卖信纸,是因为这个年代,别说手机了,就连电话也只有小卖部和村长家各有一部,而且电话费也不便宜。
相隔较远的人想要互相交流,只能靠写信,所以小卖部里才会售卖信纸什么的。
带着信纸,顾轩溜达回家,母亲江彩琴已经做好了午饭,因为他今天回家,原本的地瓜焖饭,地瓜要比平时少放了一些,垫在下面的白米饭则厚实了很多。
江彩琴给顾轩装了满满的一碗白米饭,递了过来,顾轩却转手就放到了父亲面前。
父亲精神还有些萎靡,咳了两声,将米饭又推到了顾轩面前。
“你学习耗费精神,多吃一点,我天天躺床上,也不干活,没什么胃口。”
听到父亲的话,顾轩忍不住有些心酸,没再坚持将米饭推给父亲,因为他知道,父母对他的爱,是无私且固执的。
吃完饭,顾轩就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这个时代的农村,虽然比较穷,但房子却很宽敞,用篱笆圈一个地方,就是院子,多弄些土胚,就能多盖一间屋子。
所以顾轩从上高中后,就有了自己单独的房间。
房间不大,只放了一张床,一张桌子,以及和这个家庭显得有些格格不入的书架。
书架上摆满了各种书籍,以文学类书籍最多。
这些书都是父亲的,这个房间,以前也是父亲的书房。
前世,顾轩一直好奇,父亲一个看起来普普通通的农民,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书。
直到父亲去世的时候,来了两个陌生人参加葬礼,是父母从来都没有向自己提及过的大伯和叔叔。
顾轩才知道,父亲当年是下乡知青,插队到了卢沟村。
至于最后怎么和母亲结婚,又为什么再也没和之前的家人联系,顾轩就不得而知了。
只是从那两个人写在礼帖上的姓名,知道他们并不姓顾,就猜测到了一二。
父亲应该是和家里决裂了,不然也不会如此决绝的改了姓氏,改成了卢沟村最多人口的顾姓。
自顾轩懂事后,就没见过父亲再看过这些书,不过母亲也一直将它们保留着。
也幸亏这些书,顾轩自认识字以后,就沉迷了进去。
所以他自初中起,语文成绩基本都是全班最后的,特别是作文,还在全县的征文比赛中拿过名次。
带着某种难以言明的怅然,顾轩看着自己这个房间的简单布置。
桌子还是他上小学时用的,那时候的课桌都是学生自带,或者花钱从学校里买的。
等你毕业后,这张桌子自然可以搬回家里。
这张桌子不仅是顾轩用过,他的大哥还有姐姐,也都用过,传到顾轩这里,可以算是第三代了。
看到这张桌子,顾轩就想起了大哥。
大哥小学毕业后,因为成绩不好,就直接辍学,在县城里的一家修车铺做学徒。
后来不知什么原因,卷入了一场群架斗殴中,失手重伤了一个人,随后潜逃。
到现在已经两年了,没有任何音讯。
顾轩大学的时候,哥哥曾经给他寄过一封信,但信里除了一张数额极大的汇款单外,只有一句话。
“替我照顾好爸妈。”
顾轩只能从寄信的地址知道,大哥可能在粤州,其余的就一无所知了,
之后,无论是自己还是家里,再也没有收到哥哥的任何消息。
晚年的母亲,除了心忧自己,还一直牵挂着大哥。
这一世,顾轩也准备找到大哥的踪迹,不管他去了哪里,遭遇到什么,哪怕将他带回来接受法律的制裁,也总比这样渺无音讯,让母亲一直担忧的好。
思绪作罢,顾轩不再想其他。
在自己坑坑洼洼的小课桌上,垫了一本书,然后将稿纸放在书上。
他先闭上眼睛,从自己的人生幻影中,找到了自己前世曾经看过的《知音》、《读者》刊物。
当然,他选择的都是会在未来几年才会发刊的文章。
很快选定了一篇文章,他先是细细浏览了一遍,就睁开了眼睛。
用钢笔在铺好的信纸上写下标题。
他并没有选择那种给读者强灌心灵鸡汤的文章。
因为这类型文章,哪怕在前世确实登上了杂志,也受到了一部分读者的认可。
但这都有一个前提,它的写作者都是编辑熟识的老作者。
编辑首先认可他,才会选择他的文章。
自己一个初出茅庐的新人,没有任何的知名度,如果自己写这样的文章,大概率不会被选中。
所以顾轩只能选择剑走偏锋,当然他选择的这篇文章,在前世是受到了读者广泛好评的,鬼知道他们怎么会对绿帽文那么感兴趣。
顾轩选择抄这篇文章,还有一个原因,这个作者同样也是一个新人。
顾轩虽然只是在人生幻影中看了一遍文章,已经是把所有情节都牢牢的记在了脑中,这是他本身就有的天赋。
他没有逐字逐句的抄录,只是借用了文章的大体脉络,重新架构了故事情节,他有自信,自己写出的新文章,不逊色于原本的那一篇。
这种自信的来源,是前世的顾轩,在做老师的那段生涯中,也有写作的经验,甚至还成了几本杂志的专栏作者。
顾轩不愿意直接复制原文章的另一个原因,是他曾经也是作者,知道很多同行,都有以前写的文章投稿的习惯。
以防万一,免得被人家起诉剽窃。
经过他润色后的文章,就算真的遇到原作者,也可以用创意撞车来解释。
顾轩重活这一世,可不会只让自己成为杂志的专栏作者。
他有更大的理想和更广阔的天地。
没必要因为几百元的稿费,让自己有了人生污点。
很快的,顾轩就完成了这篇文章,大概3多字,如果能被编辑选中,以自己一个新人的身份,大概也能有五六百的稿费。
五六百对于当下自己的家庭,只是解燃眉之急,没办法摆脱困境。
所以顾轩再次拿起笔,开始写第二篇文章。
一个五六百确实不够,那就多写几个五六百。
一直等到母亲敲开他的房门,顾轩才终于放下笔。
此时在他面前的小书桌上,已经放了一沓写满了字的稿纸。
江彩琴原本是不想打扰顾轩的,但眼见已经下午了,如果顾轩再不返回学校,就要赶不上今天的最后一班回县城的客车了。
顾轩也不打算继续再写了,一下午的时间,他一共写了6篇文章,《读者》、《知音》和意林各投了1篇,剩下的两篇他准备投给目前比较知名的两家报纸。
至于最后一篇文章,也是顾轩刚刚写完的,他的视线落在了文章的标题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