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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984章 大结局
    一个月后,五月十六号。

    

    科洛亚,星月岛,水晶殿堂。

    

    重建的水晶殿堂比原来大了一圈。钢化玻璃厚了两厘米,嵌在白色的钢结构框架里,阳光透过玻璃折射出七彩的光斑,落在白色大理石地面上,像碎了一地的宝石。

    

    殿堂正对着海,从礼台望出去,太平洋蓝得不像真的。海面上有风,但不大,浪花轻轻卷过来,在岸边碎成白色泡沫。

    

    三百个座位坐满了。

    

    前排是女人们的父母、内阁成员、好兄弟。

    

    小国王莱昂穿着白色的国王礼服,领口别着一枚金色的胸针,坐在最中间的位置,旁边是林风的教子巴鲁,比他高半个头,两个人正低着头小声说话。

    

    伊莎贝拉·菲茨兰伯爵坐在第三排,怀里抱着十个月大的阿尔弗雷德。小家伙穿着一件白色的衬衫和黑色的小短裤,脚上套着白色的袜子,正伸手去抓伊莎贝拉的项链。

    

    项链是珍珠的,圆润饱满,他抓了几次没抓着,急得嘴里“啊啊”叫。伊莎贝拉低头亲了亲他的额头,他安静了一秒,又开始抓。

    

    贝蒂·奥布莱恩坐在她旁边,怀里是九个月大的林书慧。小姑娘扎着一个小小的冲天辫,辫子上系着一朵粉色的花,花已经歪了,快掉了。她正在啃自己的拳头,啃得满手口水,眼睛却盯着旁边的阿尔弗雷德,像是在打量一个奇怪的生物。

    

    丹尼尔坐在贝蒂旁边,十二岁了,瘦高个,手里拿着平板,屏幕上是《深度学习从入门到精通》的电子版,他翻了一页,又翻回去,眉头微皱。

    

    杨觅坐在丹尼尔旁边。她穿着一件淡紫色的连衣裙,头发盘起来,耳朵上戴着一对小小的钻石耳钉。

    

    她的眼睛看着礼台方向,但视线没有落在林风身上,而是落在那些新娘身上,一个一个看过去。她的脸上没什么表情,心里想的是:我也该有一个林风的孩子了。

    

    林风的长子(曹兰儿子)林书云坐在第四排,十六岁,一米八几的个子,穿着笔挺的深蓝色西装,领带系得很标准。

    

    他已经拿到了斯坦福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不是靠林风的关系,而是凭借自己国际数学竞赛一等奖的成绩。

    

    他旁边是林风的长女(李芷若女儿)林书可,七岁,扎着两个辫子,辫梢系着红色的蝴蝶结,正无聊地晃着腿,鞋尖一下一下点着地面。

    

    塞莱娜的长女陆清漪从尤国飞回来,十七岁,坐在林书云旁边。她穿着一件浅蓝色的连衣裙,长发披在肩上,化了很淡的妆。她偶尔侧头跟林书云说一两句话,声音很轻。

    

    十一点整,音乐响了。

    

    不是婚礼进行曲,是科洛亚土着的古谣,由阿图拉国立交响乐团改编。弦乐和木管交织在一起,低沉悠远,像海浪一遍一遍地拍着礁石。鼓点从很远处传来,一下一下的,像心跳。

    

    林风站在礼台前,穿着白色西装,红色领带。阳光从玻璃穹顶洒下来,落在他肩上,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

    

    丁一站在他旁边,西装是黑色的,领带系得一丝不苟,但领口有点紧,他偷偷用手指勾了一下,深呼吸一口。

    

    二十三位新娘,她们穿的是萨维尔街定制的白色婚纱,样式各异,没有一个相同。

    

    塞莱娜的婚纱是鱼尾款,勾勒出怀孕六个月的曲线,裙摆上绣着细密的银线,像月光洒在海面。

    

    白雪的婚纱是简约的A字裙,没有多余的装饰,只在腰间系了一条珍珠腰带。

    

    曹兰的婚纱是蓬蓬裙,层层叠叠的薄纱,像一朵盛开的云。

    

    白霜的婚纱是短款,露出小腿,脚上穿了一双白色的平底鞋。

    

    李芷若的婚纱是高腰线,把七个月的肚子遮得恰到好处。

    

    宋依依的婚纱上别着一枚小小的银色胸针,是DNA双螺旋的形状。

    

    萧瑶的婚纱是最简单的吊带款,但她一米八的个子穿上之后,站在人群里格外醒目。

    

    雷婷的婚纱是裤装,白色长裤配白色短上衣,利落得像她的为人。

    

    柳婉的婚纱是复古款,高领,长袖,蕾丝从领口蔓延到指尖。

    

    俞小满的婚纱是公主款,蓬蓬的裙摆上缀满了小珍珠,走一步响一下。

    

    夏小雨的婚纱是温柔的米白色,裙摆上有手工刺绣的小花。

    

    张若琳的婚纱是轻盈的纱裙,像一层薄雾裹在身上。

    

    郝梦和郝想的婚纱是一样的款式,但一个左肩有一朵花,一个右肩有一朵花。

    

    野田汐梨的婚纱是改良和服式,白色的丝绸上绣着淡粉色的樱花。

    

    森岛遥的婚纱是素净的直筒裙,没有任何装饰,但布料是手工织的,纹理细腻。

    

    近卫宁子的婚纱是职业化的西装裙,但裙摆开叉,露出小腿。

    

    白石茉莉的婚纱是甜美的泡泡袖,怀孕的肚子把裙摆撑得圆圆的。

    

    索菲亚的婚纱是深V领,露出锁骨和一部分胸部的线条,她怀孕六个月,但站在那里,气场还是像走T台。

    

    艾米莉·拉努的婚纱上别着一枚牛津大学的校徽胸针,小小的,不仔细看看不见。

    

    基拉·萨拉拉的婚纱是科洛亚传统布料做的,白色底,上面有浅浅的贝壳纹路。

    

    陈薇的婚纱是利落的直筒裙,腰间系着一条金属链,链子上挂着一个齿轮形状的小吊坠。

    

    埃莉丝·威廉姆斯的婚纱是最长的,拖尾有两米,她一米九五的个子穿上之后,站在那里像一座白色的塔。

    

    二十三位新娘,站成一排。她们的手里没有捧花,每人拿着一朵白色的鸡蛋花,别在耳后。

    

    林风站在她们对面,从左看到右,从右看到左。海风吹过来,把白色的裙摆吹起来,把鸡蛋花的香味吹散。

    

    他的目光从每一张脸上掠过,有的在笑,有的在哭,有的面无表情,但眼睛在说话。

    

    他开口。

    

    “我林风,今天娶你们为妻。不是因为在科洛亚可以一夫多妻,是因为我想娶你们。一个一个想的,一个一个决定的。没有排名,没有先后。你们每个人,都是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可能不是个好丈夫,经常不在家,经常让你们担心。但我会努力。努力活着,努力回来,努力让你们觉得,嫁给我,不是个错误的决定。”

    

    没有人鼓掌。但有人哭了。是柳婉。她低着头,肩膀在抖,眼泪从眼眶里溢出来,顺着脸颊往下淌,滴在白色的婚纱上,洇开一小片。旁边的白雪伸手揽住她的肩,没有说话,只是轻轻拍了拍。

    

    司仪站得很直,声音很稳。

    

    “交换信物。”

    

    上次婚礼给夫人们戴戒指的环节并没有完成。这次,林风从礼仪小姐的托盘里拿起戒指,一枚一枚,逐一给夫人们戴上,并说一句话。

    

    第一枚,给塞莱娜。铂金戒指,内圈刻着她的名字缩写。他握住她的手,把戒指推上去。“你是我第一个女人。”塞莱娜没说话,只是把手翻过来,扣住他的手指,停了一秒,然后松开。

    

    第二枚,给白雪。戒指上镶嵌着一颗小小的钻石,很亮。“你怀了我第一个孩子。”白雪低头看着戒指,笑了一下。“书宸会为你骄傲的。”

    

    第三枚,给曹兰。“书畅会和她哥哥一样优秀。”曹兰伸出手,手指有点抖,戒指戴进去的时候卡了一下,她轻轻转了转。“她会的。”

    

    ......

    

    戒指戴完了。

    

    司仪宣布:“礼成。”

    

    音乐又响了。还是科洛亚的古谣,但这次加入了鼓点,一下一下的,像心跳。

    

    林风站在台前,左边是二十三位新娘,右边是丁一和他的新娘蓝汐。

    

    蓝汐穿着一件白色的婚纱,也是在萨维尔街定做的,拖尾很长,铺在大理石地面上,像一朵盛开的百合花。

    

    丁一握着蓝汐的手,手心全是汗。

    

    “我也有话要说。”丁一的声音很小,但麦克风把声音传遍了整个殿堂。“蓝汐,我不会说漂亮话。我只会写代码。但我会用我的一生,为你写一个永远不会崩溃的程序。”

    

    蓝汐哭了。不是那种无声的流泪,是哭出声的那种。她趴在丁一肩上,婚纱的拖尾在地上扭成一团,像一朵被风吹皱的花。

    

    旅游部长张毅在

    

    全场又笑了。

    

    婚礼结束,已经是下午三点。阳光从西边斜射过来,把水晶殿堂的影子拉得很长,落在海面上,像一座白色的桥。

    

    宾客们陆续离开。小国王莱昂走到林风面前,仰头看着他。“教父,恭喜你。”

    

    林风蹲下来,跟他平视。“莱昂,你今天很帅。”

    

    莱昂低头看了看自己的白色礼服。“巴鲁说我的领带歪了。”领带确实歪了,他伸手正了正,又歪了。林风帮他重新系好,系了一个温莎结。“现在好了。”莱昂笑了,露出一排还没换完的牙。

    

    伊莎贝拉抱着阿尔弗雷德走过来。小家伙看见林风,伸出手,嘴里发出“啊啊”的声音。林风接过来,抱在怀里。阿尔弗雷德抓着他的领带,往嘴里塞,领带上立刻湿了一片。

    

    “他长牙了。”伊莎贝拉说,“

    

    林风看了看儿子的嘴,果然有两个小白点,像刚破土的小芽。他用手指摸了摸,阿尔弗雷德咬住他的指头,没用力,牙龈软软的,口水顺着指头往下流。

    

    伊莎贝拉笑了,伸手把阿尔弗雷德嘴角的口水擦掉。

    

    贝蒂抱着林书慧走过来。小姑娘扎着冲天辫,辫子上的粉色花已经歪了,快掉了。她看见林风,愣了一下,然后咧嘴笑了,露出没牙的牙龈。她伸出手,够林风的脸,够不着,急了,嘴里发出“啊啊”的声音。

    

    林风把阿尔弗雷德还给伊莎贝拉,接过林书慧。小姑娘趴在他肩上,啃他的西装领子,口水糊了一大片。西装领子是白色的,湿了之后变成深灰色。

    

    “她最近重了不少。”贝蒂说。

    

    “像你。”林风说。

    

    “像你才对。你壮。”

    

    丹尼尔站在旁边,十二岁了,瘦高个,比同龄人高出一截,但很瘦。手里拿着平板,屏幕还亮着。林风看了他一眼。“丹尼尔,你在看什么?”

    

    丹尼尔把平板举起来,封面是《深度学习从入门到精通》。“我自己要看的。”他说,“我将来想进洞察未来。”

    

    林风点头。“好好学。等你大学毕业,随时来。”

    

    丹尼尔把平板抱在胸前,郑重地点了点头。

    

    林书云走过来,十六岁,一米八几的个子,站在林风面前,比林风还高一点。他穿着一件深蓝色的西装,犹豫了一秒,然后开口:“爸,我已经被斯坦福大学录取了。”

    

    林风拍了拍他的肩膀。“儿子,好样的,爸爸以你为荣。”

    

    塞莱娜的长女陆清漪站在旁边,十七岁,长头发,穿着一条碎花连衣裙,裙摆被海风吹起来。她看着林风,叫了一声“叔叔”。

    

    林书可跑过来,七岁,扎着两个辫子,辫梢的红色蝴蝶结跑歪了一个。手里拿着一根棒棒糖,草莓味的,糖已经化了,黏在手上,亮晶晶的。她仰头看着林风,眼睛很大,很亮。

    

    “爸爸,我能不能留在这里读书啊?”

    

    林风蹲下来,从口袋里掏出纸巾,擦她手上的糖。“豆豆,那你就不能天天看到妈妈了。”

    

    “我想天天看到爸爸。”林书可说。她说完,转过头看着李芷若,“妈妈,可以吗?”

    

    李芷若走过来,弯腰摸了摸女儿的头。“好啊,豆豆就留在这里,这才是我们的家。”

    

    林书可高兴地跳了一下,手里的棒棒糖差点飞出去。她笑着跑开了,辫子上的蝴蝶结在风里一甩一甩的。

    

    ......

    

    晚上,宴会设在湾月轩的户外草坪上。

    

    长桌摆成U形,中间是篝火。厨师在烤全羊,炭火噼啪响,油烟升起来,被海风吹散了。篝火的光芒在每个人的脸上跳动,明暗交错。

    

    夫人们换了便装,围坐在一起,吃东西,喝酒,聊天。孩子们在草坪上跑,追萤火虫。萤火虫不多,只有几只,在黑暗中一闪一闪的,孩子们追着它们跑,跑远了又跑回来。

    

    莱昂和巴鲁在比谁跑得快,巴鲁跑在前面,莱昂在后面追,追不上,喊“等等我”。

    

    阿尔弗雷德被伊莎贝拉抱着,在看火,眼睛亮晶晶的,火苗在他的瞳孔里跳动,他伸出手去够,够不着。

    

    林风端着酒杯,一个一个敬。

    

    敬到丁一的时候,丁一已经喝了不少,脸红了,从脖子一直红到耳朵尖。“风哥,我敬你。”

    

    “敬什么?”

    

    “敬你当年在江南大学找到我。”丁一说,声音有点大,舌头有点大,“给我事业,给我干股,给我房子,给我车,给我老婆。”

    

    他看了一眼蓝汐,蓝汐正跟宋依依说话,没听见。他又看了一遍,这次蓝汐感觉到了,转过头来,冲他笑了笑。

    

    “我这辈子,值了。”丁一说。

    

    林风跟他碰杯。“是你自己值。没有你,就没有001。”

    

    丁一摇头。“没有你,我就是个普通的残疾大学生。”

    

    两个人把酒干了。

    

    敬到夏天的时候,夏天站起来,一口干了杯里的酒,酒从杯沿溢出来一点,顺着嘴角往下淌,他没擦。“老大,啥也不说了。你指哪我打哪。”

    

    “你喝多了。”林风说。

    

    “没多。”夏天坐下,又站起来,“再多喝一杯。”他拿起酒瓶又要倒,手抖,酒洒了一桌子。

    

    许恒良在旁边拉他。“坐下坐下,别丢人了。”

    

    夏天被拉坐下,嘴里还在说:“我没丢人……我高兴……”

    

    敬到霍克的时候,霍克端着酒杯,没喝。他穿着便装,一件深蓝色的polo衫,领口立着。“首相,今天的安保,我没出纰漏。”

    

    “没有。”林风说。

    

    “那就好。”霍克把酒喝了,杯底朝天,一滴不剩。“下次这种场合,你提前三个月告诉我。让我多准备准备。”

    

    林风笑了。“好。”

    

    宴会持续到凌晨三点。

    

    篝火慢慢熄了,只剩炭火在暗红色的余烬里明灭,偶尔噼啪一声,溅出几点火星。夫人们陆续回屋。孩子们被保姆抱走。草坪上空了,只剩林风和几个还没走的兄弟。

    

    林风把最后一杯酒喝完,站起来,往回走。步子很稳,但头有点晕。

    

    湾月轩主建筑的后面,是一排排的精致小院,白墙灰瓦,院子里种着花草、竹子,都是给夫人们的父母居住的。

    

    路灯亮着,橘黄色的光洒在石板路上,把竹子的影子拉得又细又长。林风经过宋惠莲的小院,停了下来。

    

    他用指纹开了锁,推开院门,走了进去。

    

    穿过小花园,石板路两边种着栀子花,花开了一半,香味淡淡的。他推开门,穿过客厅,进了主卧。

    

    卧室内,夜灯开着,橘黄色的光,很暗。四十三岁的宋惠莲侧躺在床上,穿一件黑色的真丝睡衣,睡衣的领口微微敞开,露出锁骨。她的身体在灯光下呈现出柔和的曲线,腰很细,臀很圆,皮肤保养得很好,看不出是四十三岁的人。

    

    她没有睡着。脑子里反复出现的都是第一次见到林风的那天,以及在江南市学府佳苑那些美好的夜晚。

    

    林风脱了鞋,轻轻躺了上去,从背后搂住了她的腰。

    

    她的身体僵了一下,然后慢慢软下来,靠进他怀里。

    

    “她们都睡了?”她问,声音很轻,像怕被人听见。

    

    “睡了。”林风说。

    

    宋惠莲没再说话。她把手覆在他手上,他的手很大,很热,她的手指插进他的指缝里,扣住。

    

    窗外的夜风吹过,竹叶沙沙响。

    

    ......

    

    三天后,阿图拉港。

    

    “雄鹰号”游轮停靠在码头边,十二万吨,船长三百三十七米,船宽四十二米,白色的船身在阳光下亮得刺眼。

    

    甲板上的旗杆挂着科洛亚的国旗和星月资本的旗帜,海风吹过,旗帜啪啪作响,声音清脆。

    

    舷梯口,林风一家人和丁一一家正在登船。夫人和父母们穿着度假的衣裙,戴着草帽,拖着行李箱。行李箱五颜六色的,大的小的,硬的软的,堆在舷梯口,船员们一件一件往上搬。

    

    孩子们在甲板上跑来跑去。林书宸追着林书畅,林书畅追着林书哲,三个小不点在甲板上跑成一团,保姆在后面喊“慢点慢点”,没人听她的。林书宸跑在最前面,回头看了一眼,笑了,露出两排小乳牙。

    

    阿尔弗雷德被伊莎贝拉抱着,林书慧被贝蒂抱着,两个小家伙互相看着。阿尔弗雷德伸手去抓林书慧的辫子,辫子上系着一朵粉色的小花,他抓住了,扯了一下。林书慧嘴一瘪,要哭,贝蒂赶紧把她的手掰开,花歪了,但没掉。

    

    塞莱娜站在船头,手放在肚子上。她怀孕六个月了,但走路还是很轻快,步子迈得很大,像没怀孕一样。她看着远处那片海,海面上有海鸥在飞,翅膀扇得很慢。林风走过来,站在她旁边。

    

    “环球旅行,第一站去哪?”她问。

    

    林风想了想。“炎国。”

    

    “然后呢?”

    

    “然后岛国,然后尤国,然后英国,然后欧洲。”他顿了顿,“绕一圈,再回来。”

    

    塞莱娜靠在他肩上。“那要多久?”

    

    “两个月。”林风说,“不急。慢慢走。”

    

    船开了。

    

    汽笛长鸣一声,低沉悠远,像一头巨鲸在深海里的呼唤。汽笛声在海面上回荡,一波一波的,传到很远的地方,慢慢消失。

    

    岸上的人挥手告别,船上的人挥手回应。阿图拉的码头越来越小,海岸线越来越窄,白色的房子变成一个个小方块,棕榈树变成一条绿色的细线,最后什么都不是了,只剩一条灰蓝色的线,横在天与海之间。

    

    林风站在船尾,看着那片海。

    

    夫人们在他身边,孩子们在他身边,还有兄弟们在守护他的国家。

    

    海风吹过来,带着咸味,把他的头发吹乱了。

    

    他忽然想起很多年前,自己还是孤儿院里的一个孩子,站在屋顶上看着天,觉得世界很大,自己很小。那时候他不知道天有多高,海有多远,不知道自己将来会去哪里。

    

    现在世界还是很大,但他不觉得自己小了。

    

    远处的海面上,阳光碎成一片金色,像一条没有尽头的路。

    

    船往北开,浪花在船尾翻涌,白色的,一层一层的,被螺旋桨搅碎,又聚拢,又搅碎。

    

    海鸥跟着船飞了几圈,然后转身,往岸的方向飞回去了。

    

    (全文完)

    

    329天,223万字,没有断更一天。

    

    说实话,开书的时候,我只想写一个50万字的爽文。

    

    没想到写着写着,这群人就不肯走了。林风不肯走,林疏月不肯走,索菲亚、丁一、白雪、李芷若、霍克……他们在我脑子里吵吵嚷嚷,推着我往前写。

    

    写到100万字的时候我跟自己说,差不多了。写到150万字的时候我又说,该收了。结果写了223万字。

    

    这不是我一个人的功劳。

    

    真正要感谢的,是你们,屏幕那头的读者朋友。没有你们每天的追读、评论、催更,我可能早就在某个瓶颈期躺平了。

    

    是你们让我觉得,这个故事有人在等,这些人物的命运有人在乎。每次看到“作者加油”四个字,我就能再多码两千字。

    

    还要感谢编辑的包容和指路,感谢家人的理解(码字期间没少冷落他们),感谢科洛亚那片虚构的海,让我在里面泡了将近一年。

    

    书写完了,但故事不会结束。

    

    林风和他的夫人们还在太平洋上吹着海风,丁一还在写代码,超脑还在迭代。

    

    我的新书《双穿:苟在都市,狂在修仙》已经上架了。新书见!

    

    ——爱你们的,么么大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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