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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89章 最好的朋友
    有时,他什么也不做,站在花下一动不动看着花。我却心猿意马,只想去采最盛大的那朵繁花夹在书本。时间长了,我会实在忍不住问他,“你在想什么?”

    他说,“什么也没想。”

    我说,“那你傻站着干嘛?”

    他说,“我在静笃。”

    静笃,真是文人酸掉了的词,我听了就想笑,心想,算了,还是别打扰他,让他静笃吧。

    远远地看过去,丁群像是和时空对话,这是属于他一个人的山河岁月,即使山河纵横驰骋,可是,静笃的他,像是雨花前一个小小的人儿,呆呆地站在一棵开花的树下,听,苦楝花落地的声音。

    小区很多人会笑他,但我不会。

    因为,我知道,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听到苦楝花落地的声音。

    灵性这东西,求不得。

    丁群骨子里有着文人的浪漫,喜欢打着灯笼四处寻找花开,带着我去看一场又一场盛大的花,前仆后继的开。

    我虽然也喜欢花,但相较于花花草草,我更喜欢山川河流。所以,花开的时候,我总是不够热心,很少停下来观察花在风里摇曳的身姿,等到花要谢了,我才会念着它们的美好和烂漫。所以,很多时候,我陪着丁群一言不发走在寻找花开的春风里,寻到花后,他在花前痴了呆了,我则感受盛开的繁花背后的山川河流,我迷恋山川河流的壮阔与荒凉,与生命的本真何其相似,有着不为人知的天高地阔。

    有一次,丁群正写着小说,写着写着,突然拉我起来说,“走,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我说“去哪?”

    他说跟我去就知道。

    走了很远的路,才知道他要带我去看荷花。

    到了地方,我问他,“荷花呢?”

    他指了指荷塘中央,我放眼望去,却发现一亩方塘,芰荷万支,只开了一朵。

    我说,“跑这么远,就看这一朵?”

    他说,“一朵就够了。”

    一个人对一朵花的理解不在于那朵花是什么样子,而在于那个人对自己的理解程度。

    我不是丁群,我没有他那么高的理解层次,闷闷不乐跟他回去,他却挥笔疾驰写了一首诗:

    有时走了很远的路。去看一朵荷花

    芰荷万支。一亩方塘

    只看一朵

    一朵就够了。月光也洒过

    清露也滴过。鸟鸣过

    我久久注视过

    它就属于了我。

    都说万千撩人句,不如花一枝。

    一个人的才气是与生俱来的。为什么说有的人能感受雨,而有的人只能被雨淋湿。丁群对于世界的感知迥异于常人,他就是那个能感受雨的人。

    当我读到这首绝妙的诗时,所有的怨气烟消云散。我就觉得他真的是天上来的人啊,心在天上游荡呢,才能写出这样的诗来,我甚至觉得陪他跑这么远看一朵荷花是我无尚的荣光。

    那天晚上,我还特意为他烧了一次夜宵,我这样做,也是很有成就感的,我甚至认为,养一个才子在房间里写作,无论如何也是一件相当崇高的事情。

    更离谱的是,有一次,丁群收到了一笔某纪实杂志寄来的丰厚稿费。那篇纪实大稿我曾多次陪他去采访,丁群拿着稿费非要请我去品香斋吃饭。

    吃完饭,我们在大街跑,他开心地喊着,别墅,来咯......

    路过大酒店时,我们停了下来。

    气派的汉白玉外形宛若从天而降,矗立在夜幕下,俨然是一种耀眼的存在。那是本市最高档的一家酒店,我去过一次,里面装修得金碧辉煌,富丽堂皇。

    我看着璀璨夺目的大酒店,气喘吁吁说,别墅我就不想了,我能住......

    话音未落,丁群拉着我就往酒店跑。

    丁群就是这样一个人,前一秒他和你在大街上奔跑,下一秒就不知道他会做出什么奇思妙想的举动,有时候这种奇思妙想让你哭笑不得,有时候却让你惊喜到天崩地裂。

    前台,他笑嘻嘻对服务员说,“丽丽,给哥哥来一间最豪华的总统套房。”

    这家酒店经常举办市里的大型会议和接待各种领导,他多次对接过,和前台的服务员熟得就像自己的小情人。

    我以为他是故意逗我,拿我寻开心的同时,顺便和服务员小妹妹打打情骂骂俏。

    我笑得腰都直不起来,捂着肚子说,“不行,我得去趟卫生间,你跟服务员小妹妹调情吧。”

    从卫生间出来,丁群站在电梯门口冲我打了个响指。

    “走!”他做出一个请的手势。

    我说,“去哪啊?”

    他说,“总统套房啊。”

    我心想,跟他上去转一圈,开开眼界也是不错。

    到了总统套房,我四周转着圈,打量着这个富丽堂皇的世界。丁群靠在门口,两只胳膊抱起来,斜倪着眼睛看我。突然,丁群窜过来,一把把我抱起,扔到宽大且富有弹性的大床上。

    丁群凑过来,故意装作要非礼我的样子:“媳妇,咱俩晚上是不是该入洞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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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说,“靠,你还真把我往床上扔啊。”

    丁群说,“怎么,你不信我开房了啊,你也太小看了我。”

    那一夜,我们谁都没有睡,不是不困,而是舍不得,心潮澎湃得像海啸。

    我们美滋滋地吃着精致的小点心,品着传说中的猫屎咖啡,还各倒了一杯红酒,边喝边欣赏着窗外霓虹璀璨的江景。

    喝了酒的我们,在舒适豪华的大床上跳跃翻滚起来,笑得眼花缭乱。

    我说,“靠,你也太会玩了。”

    丁群突然把臭脚伸我鼻子下面,用不屑一顾的语气说,“小样,你就这点出息。”

    我说,“把你的臭脚拿开”。

    丁群偏不拿开,还故意往我鼻子上塞。

    我使劲推开,越使劲,他塞得越用力,很快,两个人扭打起来。打着打着,身体就碰撞在了一起。

    突然,我把他压在身下,盯着他看。

    说来奇怪,在这个美好舒适的环境里,我看丁群的目光也变得柔和了,但我还是假装恨恨地说,你再闹,信不信我把你办了。

    那是我第一次在丁群面前如此的放肆。

    我假装要亲过去,却看见他一张笑意盈盈的脸,我嘴就这么停在半空,怎么也亲不下去。

    丁群真是年青有气力啊,突然,他一个翻身,马上颠倒过来,把我压在他身下,也盯着我看,笑嘻嘻说,“你办我之前,我先把你办了。”

    哈哈,我们再次笑得眼花缭乱。

    电视开着很大的音量,翻滚打斗了好一阵子, 两个人都累得住了手,心怦怦跳,面对面躺着喘气,不言声儿,却谁也不愿意再拉开距离。

    面对他,我感受到文人的那种特质的浪漫,也第一次切实体会到何为帅呆了,何为酷毙了。

    青春怎么闹都不过分,好像青春两个字就有着与生俱来的敢想敢做,一直玩到黎明时分,我们又洗了热水澡,品尝了咖啡,美美地吃了自助早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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