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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4章 跑马
    晚些时候,寨子里被白玛张罗着给他们举办所谓的一场欢迎晚会。

    美其名曰,谢无极难得回来一趟,当大办!

    好酒好菜,一年难得见的美酒佳肴都统统摆了出来。

    不知道是哪个脑子进水的还在家家户户的门口挂了红灯笼,布置得像是成亲之夜。

    谢长柳带着秦煦他们过来去的时候,看着映了满地的红晕,一路上都忍不住想扶额叹息。

    丢人现眼四个字,从来没觉得这么难堪过。

    宴客的大厅里很宽敞,石垒的,阴暗潮湿,也压根没啥布置,空空荡荡的。就是摆了六七张桌子,长方形的、圆形的,还是他们自己寨子里的木匠给做的,用了也好多年了。

    大厅里老老少少的很多,都是乡里乡亲面前。孩子们到处跑,手里捏着酥肉个个笑得如同过年一般;老人在端酒盛菜,大家都喜笑颜开,毕竟能吃上这么一顿好的,除非逢年过节。

    寨子里其实人并不算很多,最多的是马匹,除了弟兄们和他们的父母家人,便没什么人。所以大家都很平易近人,没什么勾心斗角的心思。

    大家受恩于白玛,给了他们安居立命之所,不至于流亡逃难。虽白玛为一介女流,且年纪尚小,但没有人会看轻她,依旧寨子里的大事由她决定,以她为尊。

    白玛站在主位上,一脚大气的踩在长板凳上,一手指着自己面前和她身边谢长柳的大海碗,指使着抱着酒坛的布衣青年,给他们倒酒。

    “来来来!酒都满上!”

    布衣青年,便是白玛口中的小郎中,是寨子里唯一的大夫。

    师从其父,后父亲离世,便一个人担起了寨子里所有人的健康重担。

    寨子里凡是有个头疼脑热,都得找他看病。

    他有名字叫莫无衣,顾名思义,因为他出生的时候家里一穷二白,连件衣裳都没有,所以就得了这么个名。

    但大家都不喜欢叫他名字,都是小大夫小大夫的喊,可白玛就跟别人不一样,她偏唤人家小郎中。

    “无极,我一坛,你一杯!行不行?行就干了!”

    谢长柳给小郎中使眼色,叫他不要听白玛的大放厥词,她自己什么酒量,她向来不服,等会醉了才是真丢人,醒了又不好受,还不准人提。

    小郎中夹在中间很是为难,抱着酒坛想给谢长柳满上又不好难为他。

    最终他还是迫于白玛的威压给他满上了酒,可他方满上,白玛就馋了酒味,才匆匆跟谢长柳碰了碗,就自顾自的举着酒坛子就豪饮起来,活像得酒鬼。

    也只有每个月的那么几天她才真正像个女儿家。

    不出意外的,一坛子酒下去,白玛醉了。

    她趴在桌上,脸上爬满了醉酒的酡红,一只手还在桌上乱抓,试图继续找酒喝。好不容易抓到一只酒碗,举起来的时候还都倒了,却仍旧递到自己嘴边喝了个空,可她似乎不知,咂吧着嘴,一脸满足。

    谢长柳把给他倒酒的小郎中拉过来,指着已经醉的人事不醒的白玛。

    “赶紧弄回去醒酒,在乡亲弟兄面前不丢人?”

    小郎中看着憨厚老实,谢长柳让他把人带回屋去就真去了。

    余下的人都自顾自的吃吃喝喝,对这事,显然已经司空见惯了。

    待人走后,只余举杯推盏的声音。谢长柳瞄到身边的秦煦,他面前的酒碗似乎一滴未少。

    方才那般热闹的气氛,大家都少说喝了一口,可见秦煦压根没跟他们一同尽兴。

    他以为是,秦煦喝不惯这乡间的杂酿,又或者,是心存戒备,不沾不明的酒水。

    飞鱼心眼大,拿着碗绕到他这。

    “喝一碗?”

    谢长柳瞥了眼他的胳膊,不言而喻。

    “你胳膊不要了?”

    飞鱼带伤,小郎中都说了叫他忌饮酒 可耐不住他馋。

    “小伤!无妨!”飞鱼拍拍胸脯,说得甚是豪迈,却是小口小口的啜饮。

    谢长柳捞起筷子从前面的排骨汤里夹出一块到秦煦碗里。

    “放心吧,这里比外面安全。”

    秦煦扭头看着他,微微动了嘴角,还是尝了起来。

    谢长柳看着他,期待的问他滋味。

    “怎么样?里面加了药材,味道可能有点特别,却是养身。”

    “嗯。”秦煦点头。“还不错。”

    味道是比不上宫里的,却也别有滋味。

    更何况,谢长柳亲自给他夹菜,让他受宠若惊。他以为,不会有这一天的。突如其来的关心,让他心中熨帖,至少,谢长柳一如既往的在乎他。

    其实,秦煦有很多疑问。

    无关白马寨,只在谢长柳。

    看着他对这里熟稔的模样,心中有种想要窥探他一切的心思。

    他不知道谢长柳过去的五年间发生了什么?那五年的空白,让他在白马寨里说不上一句话,只能看着他与他人熟稔,而自己如同插不进的外人。

    白马寨的清晨,是朝霞、是晨露、是清风习习。

    他流连着策马奔腾的秦煦,他扬起的衣摆,他飞散的发丝,他那在红色朝霞下带着自信的脸庞,似乎都在发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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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子是不是很好看?”飞鱼注意到旁边盯得目不转睛的人,挪过去,忍不住揶揄。

    “你也可以去。”谢长柳说完,然后瞟了眼他的胳膊,戳人伤处。

    “唉,忘记你受伤了,对不住了。”

    既淡淡地扫了一眼飞鱼菜色的脸,又不动声色的挪开了两步距离。

    飞鱼咬牙切齿,就跟一拳打在棉花上。

    这时,他们目光所及之处多了一道棕色的身影,她乘着风,掠过一道道障碍,追上了前面的人。

    她一边摔着鞭子,一边吆喝,奔腾在草场上,追着霞光,傲游在自由中。

    这一刻,他见到了独属于白玛的高光时刻,她生来就在马背上,她不逊任何人。

    飞鱼兴致勃勃的瞧着那两人策马奔腾,看得直拍大腿。“那丫头居然和主子并上了!牛啊!”

    谢长柳不知觉的也流露出愉悦来,解释。

    “白玛生在马帮,出生就学的骑马,马术自然不比任何人差。”

    “白马啊,就冲这名字,也得不输人。”飞鱼感慨万千,这人啊,真是人比人气死人。

    谢长柳眉头一紧,扭头看着飞鱼,纠正他。

    “她是白玛,不是白马。王字马。”

    “我还以为她真就叫白马的,这名字取的响当当的,很适合她的身份。”飞鱼勾着他的肩,两人一边看着场中一边絮叨。

    “她今年跟你年纪一般大,信不信?”

    “你说那丫头才十九?怎么可能!人糙得跟我娘帐下的女将一个样了都。”飞鱼不可置信,看那丫头为人处世之道也不像个小丫头片子,更何况,肤色比他们男人还黑,不问年纪,还真以为二十几是有的。

    飞鱼母亲是女将,父母都在参军,常年在外,飞鱼就丢给了家中长辈看顾,没有父母惯着,在家里横着走,最后还是忍无可忍的把人踢进了东宫。

    边城驻军艰苦,自然比不得汴京里的人肤白貌美,不怪飞鱼误会。

    “自然比不得汴京里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千金小姐,马帮里风霜雨雪的,她一个女人能撑起来已经很不容易了。”

    才十九岁,就把寨子整顿得井然有序,且能号令手下百人,给予衣食,试问天下,还有谁能有这样的本事?

    而他们说话间,秦煦与白玛也比试结束,相继回程。

    经过和白玛的比试下来,连秦煦都对她多了分赞赏与探究。

    瞧着年纪不大,却是很有能耐。

    “此女骁勇,你是怎么结识到的?”

    谢长柳给秦煦牵着马,把马牵回马厩。

    “那几年跟着叔父在外,有一年她带着她的马来到了长岷,居然是要跟刺史说建宿迁到长岷的马道。呵,简直是异想天开,她一个小小姑娘家,要建马道。不出所料的被刺史赶出去了。”

    “初见她时,她的马被贪心的刺史扣下,她同刺史理论,却被官差欺负,人家一个姑娘,别提多委屈了。我在人群中看不过去,便去带走了她,而她坚持要寻她的马,我便给她出了主意,让她寻回来了马,由此,我们结识,她性格豪爽,因为帮了她忙一直记着,想要报恩。后来她回了幽阳,又到处打听我,弄得到处都是我的消息,我躲不过,就来幽阳了。”

    “随后,在幽阳待了一段时间,闲时,就在寨子里给她驯马,领着群马,淌过长河,越过草原,穿过山林……那时候,说真的,很惬意,总想着,要是能一直留在白马寨多好。”谢长柳说着,眸光里露出向往之色,如果没有家仇,或许,还真能留在幽阳,保持一份热爱。

    秦煦沉默半晌,他听出了谢长柳的无奈与热爱,自己却是遗憾,当时的无能为力,让他失去了很多。

    所以啊,人生十之八九不如意,总得有那么些东西,让你,爱恨嗔痴。

    而现在却不是回忆旧事的时候,重点在马道上。

    白玛的先见之明让秦煦惊叹,如此有远虑的竟然是一个没有上过私塾的女郎。

    “她一介女流,却知马道的重要性,从宿迁到长岷,从中贯穿三州四界,纵横交错,连着整个大梁的要塞。无论是战略需要还是商业民业都是一极大的保障。”

    “马道建成,才是一大伟业,余下百年都将受惠于这份福利。”

    “奈何长岷刺史不听她所言,拒修马道。”

    “马道所需人力财力巨大,并非她嘴皮子一碰就能建得起来的,而且若是修建,也要上报朝廷审批经实地丈量、侦测,下达地方,也要半年,若要开始动起来,不花个八年十年的也不好竣工。”

    谢长柳说完,秦煦考虑许久,马道的利弊已经分得出来,只是,这是一项巨大的工程,就算刺史答应,也不能说建就能建的。

    “此事可议。”经过深思熟虑后,秦煦认可了白玛修建马道的提议。

    谢长柳有些惊讶,然秦煦却表明态度。

    “你对我得如此详细说,不就是为了让我考虑这件事吗?”

    “修建马道不是小事,一时说不清的,待我回京后,会与内阁商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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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长柳看着秦煦释然一笑,心中莫名的升起一股暖流。

    无论因不因自己,能让白玛的希望成真,谢长柳都高兴。

    他们并不能在白马寨逗留多久,停留幽阳只是意外,而旅途却并未结束。

    临走之前,谢长柳习惯的去看自己的桃树,走了一半才想起来桃树已经没了就剩树桩了。但他也没有打道回府。

    “谢公子!”这片茅草屋是部分乡亲的居所,有妇人在井边打水洗衣服,看见谢长柳来,远远的就打招呼。

    “九婶。”妇人谢长柳识得,就住这一片。

    “谢公子是要打水吗?”拿妇人看着谢长柳来,生怕自己占了位置,提着水桶就让到一边。

    “不是,我来祭拜我的桃树。”反正都来了,他也就来看看,说不定就是最后一次见了,是树桩也就树桩吧,他也认了。

    妇人看着那地上的树桩,有些替谢长柳无奈。“谢公子不如再种一棵吧。”

    “不了,日后,可能不常来了。”谢长柳笑着婉拒,树可以再种,只是有些东西,再多一次也没有意义了。

    妇人觉得谢长柳是在难过,忍不住把原委都说了出来。

    “唉,都怪白玛,信什么风水,那么好的一棵树说砍就给砍了,当时都结了满树的青果了,眼见着都能吃了,她拎着斧头就砍了,真是的。”

    谢长柳一愣。

    “什么风水?”

    “就是一和尚,不知道被白玛从哪里请来的,说什么,寨子里有东西挡住了她的姻缘,所以十八了都嫁不出去。然后跟着他在寨子里到处找,这不,找上你的树了。说,就是你的桃树,种在了井前,挡住了风水,所以这主人无桃命。我们也劝过白玛了,那丫头,一天一个样儿,明着那和尚就是骗人的,她还中了邪的肯信。”

    妇人说着说着,声音越发大,带着股不满意。

    应该是记忆犹新,描述得很仔细。

    “那和尚救是剃了个光头,穿了身和尚的禅衣,就把她忽悠得五迷三道的。那和尚还在我们这喝酒吃肉的,你说什么和尚还不戒酒肉的?不怕佛祖怪罪?”

    谢长柳细细听着,了解真相的他最后肚子里就蹿了一肚子的怨气。

    就说白玛怎么对桃树避而不谈,原来是她给砍的,还骗他说虫子吃了!这丫头真是越发无法无天了。

    他可怜的桃树啊,居然是死在了别人的栽赃陷害之上。

    那丫头没有姻缘怎么不从自己身上找原因呢?没有姑娘样,哪个男子敢娶?可怜桃儿了,承受了莫须有的罪名。

    最后谢长柳告别了妇人,原本是想去找白玛说个清楚,最后却被华章拦去了秦煦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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