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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章 模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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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亲自打前几日回家之后,她经常抓着我聊天。

    聊我和我弟小时候的趣事,亲人邻居的逸事甚至探讨人生哲学。

    她昨天中午做饭时,用上了她前天晚上相中的方盘,小巧精致。

    问题是,这餐白菜即将溢出方盘了,甚至因为太小而烫着她的手了,她也面不改色的将方盘放在了餐桌上。佩服。要是我,根本不会考虑用这样的小碗。

    我疑惑,问她,这碗还没我手掌大,你为什么执意用它?

    母亲瞥了我一眼,说因为这才是小女人该用的东西啊(原话。

    我?

    她开始上价值了。

    她轻飘飘的说,你不懂,女人得会撒娇,才有男人爱。

    我??

    她又来了,说,怎么没有,女人得要向男人撒娇,他就会很爱你哇,我用这些漂亮的东西,男人看了就会很喜欢啊,像你舅舅的第二个老婆,可跟你第一个舅妈不一样哦,你舅舅感染的那段时间,全是她老婆在照顾,你看看你舅舅拍照发出来的餐具,精致的很,生活很讲究的。

    好像是这样,餐具确实很精美。

    母亲幽幽的说,你再看看你小姨,脾气硬的很,你姨父在你小时候说很喜欢你的性格,说明他喜欢温柔一点女人,知道吧,在外可以强硬点,对内就要学会撒娇,这样才能幸福,你需要什么人都会满足你,这才是王道,这才是聪明的做法。

    我???嗯,确实有道理。

    也许可能几十年之后,我会认同你的想法,但是现在的我不这么想。

    理由已经忘记了。

    (这两天一直在看淮上大大的《破云》,写得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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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站在正在洗猪肉的老母亲旁边,说,这玩意儿手感怎么样?

    老母亲说,你摸摸。

    我摸了一下。

    她说,不是跟你的一样啊,还摸什么?

    我说,不一样,我是生的。

    她不说话。

    我突然来了一句,殡仪馆的小盒子里面都是灰。

    她惊恐!

    我震惊!

    我说,你不知道吗?

    她说,不知道。听有的人说,人去世之后,拉到殡仪馆的某个小地方,开膛破肚,把内脏剖出来,防止火烧的爆炸!

    我说,嗯。

    她说,以前都不知道。

    我说,其实如果可以我不介意去做这些。

    我的老母亲,顿时脸色不佳,瞪我,说,你就很恶心啊,做这种事,你你你你这很恶心啊。

    我?

    我反问老母亲,怎么会啊,我不介意啊,我觉得在殡仪馆上班的人都可以算积德,送走离世的人最后一程,况且什么事都得有人做,没人愿意做就我来呗。

    老母亲表示拒绝沟通!

    我知道很多人都忌讳提起殡仪馆,火葬场,太平间这样字眼,大家对这些地方多少有点成见,但是又对它们充满好奇。我倒还好,不讨厌去殡仪馆,但是多少有点害怕。

    在殡仪馆工作的事,我也考虑过,我是觉得,首先工作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其次,我也敬畏这份工作,这职业还挺神圣的,让他们体面的离开,很了不起的工作。

    做这工作,一方面对技术有要求,另一方面,也需要工作者有较强的心理承受能力。将真,我要是想做,不一定做得来。

    火葬,我不喜欢,土葬也不喜欢,都挺浪费资源的(个人认为,当然各也有各的好处。我的话,在嗝屁之后,选择遗体捐献。我觉得这挺适合我的,既不浪费资源,又能最大化利用我的身体,挺好,我还挺满意的。想到将来我能为医学事业奉献一份绵薄之力,我就觉得我好伟大。

    不过,我唯一担心的事,就是在我噶了之后,没人记得我要遗体捐献,反而拉去火葬!我真的会气到醒过来的!不过我几年前就在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网登记了,应该有记录的吧,况且我也把这件事告诉身边的亲人和好友,并且强调我必须要遗体捐献,如果将来我先走一步,麻烦他们告诉医生护士,我要遗体捐献!别管我了!实在不行,我就在我咽气的前一秒,对医生护士说我要遗体捐献!然后潇洒离去。

    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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