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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26章 明天离开
    第一百二十六章明天离开

    唐家。

    唐静好和蔡安静回到家里,看着冷清的房子,心里一片恨意。

    “静好,咱们收拾东西赶紧走,这南城不能待了。”

    唐伯元坐牢,这南城他们再待下去,肯定没好下场。

    唐杳现在势大,是不可能放过他们的。

    唐静好巴不得离开这鬼地方,一点不舍都没有。

    她已经在南城混不下去了。

    学校、豪门圈子还是网友,到处都在骂她,说她是骗子,她还有什么脸见人。

    不过,要离开一个地方,也不是件容易的事。

    以后还不知道会不会回来,蔡安静想把名下的不动产卖了,然后清算一下财产。

    不过,这都得等第二天去办。

    母女俩怀着忐忑的心情睡了。

    *

    唐杳掐着时间,从房间里溜出来,到了楼下坐上车直奔暮色山庄。

    套房内,权墨宁穿着睡衣,站在落地窗前看着那辆黑色大众变成一个点消失在视野中。

    权靖宁靠在旁边的沙发上,手里端着一杯红酒。

    “不去拦?”

    权墨宁:“你拦得住?”

    反正明天都要走了,留给他们告别的时间吧。

    作为唐杳的亲人,他们也不想把她逼得太急。

    就算现在拦住了,她怕是半夜翻窗都会跑出去。

    权靖宁将杯中酒喝完,神色微暗:“这丫头一根筋,又固执,一时恐怕难放弃。”

    “我现在倒是好奇,那个让她念念不忘的人,到底是什么身份,最后别让我知道,否则……”

    权靖宁直接将手里的杯子捏碎了。

    敢让他宝贝外甥女惦记,找这么多年,可真是能耐。

    权墨宁蹙眉:“杳杳真是因为那张脸和姓薄的那小子在一起?”

    权靖宁冷哼一声。

    “世上不可能有长得那么像的人,说不定姓薄的还真是他呢。”

    下意识,他觉得唐杳不是那种连人都分不清的人。

    “我偷看过她的照片,是长得像,但又不一样,”权靖宁抽出纸巾将掌心的玻璃渣擦干净,“气质不同,况且,那人眼角还有颗痣。”

    薄暮时却没有。

    那人年轻朝气,干净如同暖阳。

    薄暮时却冰冷狠厉,充满攻击性。

    完全不一样的人。

    权墨宁叹口气,一时之间不知道该说什么。

    在商场叱咤风云的大佬,此刻却为外甥女的感情发愁。

    “慢慢来吧,忘不了一个人无非两点,新欢和时间,要么时间不够长要么新欢不够好,这次回京城,给她多挑选几个世家子弟,或许就换口味了呢。”

    暮色山庄。

    唐杳刚下车,一阵冷风吹来,冷不丁打了个喷嚏。

    寒影探出脑袋,目露担忧:“小姐生病了?”

    “估计是谁在说我坏话,你们回去休息吧。”

    唐杳挥挥手,迈入山庄。

    门卫看到她,亲切地喊了声少夫人,开门放行。

    薄暮时靠在椅子上看文件,席铮坐在一旁戴着耳机打游戏,江枫则陪着薄暮时一起工作。

    壁炉里的火烧得很旺,火焰跳动,显得很生动。

    听到动静,三人都看了过来。

    席铮吹了个口哨:“嫂子来了。”

    丝毫不觉得自己一个三十出头的人喊一个二十岁的小姑娘嫂子别扭的。

    他虽然年纪比薄暮时大,但他地位低啊。

    这声嫂子,跑不了。

    唐杳冲他点头,凑到薄暮时身边,薄暮时将文件交给江枫,伸手将她拉到怀里。

    他是躺在椅子上的,椅子还能摇。

    唐杳不敢坐在他腿上,怕压着他伤口。

    “你躺旁边。”躺椅够宽,他稍微挪一挪,就能让出来一点位置。

    唐杳还是没躺下去,还有人在,她脸皮没那么厚。

    薄暮时将席铮和江枫都赶走了。

    唐杳这才靠着他坐下去,他伸手过来,半拥半抱着。

    唐杳脚尖点地,用了点力,摇摇椅就开始晃起来。

    再配首曲子,氛围就有了。

    脑袋靠在他胸膛,听着沉稳有力的心跳声,她那颗你浮躁的心渐渐安定下来。

    薄暮时敏锐地察觉到不对劲,指尖落在她微凉的脸颊。

    “不高兴?”

    “没有啊。”

    薄暮时想到今天的官司,他虽然没去,但对结果和过程了如指掌。

    那时候就隐有担忧,现在看到她这样,眼底划过一抹心疼。

    “杳杳,这世上有一种东西我们无法改变,亲人我们无法选择,但我们可以选择爱人和朋友。”

    “有的时候,父母只是把我们带到这个世界来,剩下的,需要我们自己坚强,不用去羡慕难过,你会拥有更好的。”

    “他不配做你父亲。”

    唐杳脸颊蹭着他的胸膛,情绪低落:“以前,我觉得他不配做父亲,可是现在我才发现,他不是不配,相反,他做得很好。”

    那样一个唯利是图的人,为了唐静好,可以揽下一切罪责。

    同样是女儿,又是怎么对她的呢?

    “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唐杳伸手环住他的胸膛,闷闷地应了声。

    薄暮时指尖勾着她的长发,语调缓慢:“从前,有对夫妻是商业联姻,没有什么感情,结婚后一年生下一个儿子,他们把所有心血精力都倾注在这个孩子身上。”

    “但因为性格观念不合,在抚养孩子这方面,两人发生了争执。”

    “女人觉得孩子应该享受最好的一切,男人觉得,想要守好这么大的家业,就该把儿子养成一把没有感情、没有弱点、所向披靡的剑。”

    于是,在儿子三岁,刚能走路时,就开始对他的训练。

    小小的孩子,每天都要进行大量的体能训练、格斗技巧,要读书认字,学习知识。

    每次考试必须是第一,每项技能必须是顶尖。

    他的家教老师,从周一到周日,加起来十几个,囊括了各行各业。

    有次,小孩因为考试生病,考了第二名,被罚跪了三天三夜。

    后来他再也不敢烤第二名了。

    六七岁的孩子,对一切都抱有好奇心和爱心,亲戚送了他一只小狗做宠物。

    一次宠物狗和被别的流浪狗咬伤,他冲上去帮忙反而被刮了一下。

    打完狂犬疫苗后,回去的时候却发现宠物狗死了。

    一句“妇人之仁”,小孩的父亲就把狗子打死了,还当着他的面做成汤,逼着他吃下去。

    “从那以后,他再也没有养过宠物。”

    “大一些,少年因为优秀的外貌和成绩,引来不少异性的关注,有人悄悄给他递情书,但后来,那些递情书的人的家里,不是破产就是被收购。”

    最严重的一次,甚至闹出了人命。

    他的语调平缓生硬,讲着一个毫不相干的故事。

    唐杳听得出神:“你讲的,该不会是你吧?”

    薄暮时:“不是。”

    唐杳抱着怀疑的目光。

    “不过我可以告诉你,我之前身上的毒,是薄承礼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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