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手续?那我可不敢收,万一是什么来路不明的东西,我还得惹一身麻烦。最近查得严,公安天天在这附近转悠,我可不想进去蹲局子。”
贾东旭心里一紧,赶紧说。
“绝对不是来路不明的,就是普通的二手车,他家里急着用钱给老人看病,才让我帮忙卖的。你要是不信,我便宜点卖给你,你就当行行好。”
他故意露出为难的神色。
老胡想了想,眼睛转了转,从口袋里掏出三十块钱,递了过去。
“最多三十,要卖就卖,不卖拉倒,我这儿可不缺自行车。你也知道,现在这行情,没手续的车,也就值这个价。”
贾东旭心里暗骂老胡黑,这自行车至少值八十块,可他不敢讨价还价,怕夜长梦多。
“行,三十就三十。”
他接过钱,塞进怀里,转身就往外走,不敢多停留一秒,他怕再待下去,会被老胡看出破绽,更怕遇到熟人。
从黑市出来,贾东旭找了个没人的小巷子,把身上的破烂棉袄脱了,换上刚买的蓝布褂子。
棉袄里还藏着从许大茂身上搜来的钱和票,他小心翼翼地把这些东西转移到蓝布褂子的内袋里,又找了个剃头摊,让师傅把他的长头发剪短,还刮了胡子。
剃头师傅的剃刀很锋利,刮在脸上有点疼,可贾东旭没吭声,只是盯着镜子里的自已。
镜子里的人虽然消瘦,颧骨高耸,眼窝深陷,却也精神了不少,和以前那个在轧钢厂上班、有点怯懦的贾东旭有几分像,却又多了股阴狠的劲儿。
眼神里的光,已经消失了。
他笑了笑,嘴角勾起一抹诡异的弧度,眼里却没半点温度:“这样,就没人能认出我了。”
接下来,该找刘光齐了。
贾东旭恨刘光齐,这种恨和恨许大茂不一样,带着股深入骨髓的嫉妒。
以前在南锣鼓巷,他是年轻一辈里最有出息的带头大哥。
在轧钢厂当工人,每个月能领工资,还有粮票、布票,街坊邻居见了他都客气地喊东旭,谁家有大事小情都愿意找他帮忙。
可自从刘光齐考上中专,一切都变了。
刘光齐成了胡同里的状元郎,走到哪都有人围着,夸他聪明有文化,将来毕业就能当干部。
他觉得自已像个笑话,以前的风光全都被刘光齐抢走了,就像自已精心打理的花园,被别人硬生生摘走了最鲜艳的花,只留下一地残枝败叶。
自已回来以后一打听,刘光齐中专毕业后,真的进了厂子当干部,娶了个领导的姑娘,住上了单独的四合院。
每天穿着干净的中山装,提着公文包上班,而他却成了劳改犯,在大西北的沙漠里吃尽了苦头,这种天差地别的差距,让他心里的恨意疯长。
“凭什么你就能过得这么好?凭什么我就得受这种罪?”
贾东旭在心里嘶吼,眼神越来越阴狠。
他花了两天时间,在刘光齐单位附近转悠,饿了就啃口干硬的窝头,渴了就喝自来水,终于摸清了他的情况。
每天早上八点上班,下午五点下班,工作轻松,还受人尊敬,他娶了个叫王秀兰的媳妇,长得文静秀气。
两人住在东城的一个单独的一进四合院里,院子里有棵石榴树,还有个小菜园,种着白菜和萝卜。
院子里其他的房子暂时还没分配出去,只有他们小两口住,院子的后门通着一条小巷子,人很少,方便进出。
“真是好命。”
贾东旭站在刘光齐住的四合院门口,看着院门,心里的恨意更浓了。
他觉得刘光齐的一切都是偷来的,要是没有刘光齐,他现在肯定还是胡同里最有出息的人,他也不会落到今天这个地步。
贾东旭换上一身干净的衣服,手里提着个布包,假装是送东西的,来到了刘光齐住的四合院门口。
他先是绕着院子转了一圈,确认院子里只有刘光齐的媳妇在家。
王秀兰正在院子里晾衣服,哼着小曲,看起来心情不错,她手里拿着件刘光齐的中山装,仔细地抚平上面的褶皱,晾在绳子上。
贾东旭深吸一口气,走到院门口,轻轻敲了敲门,敲门声不大,却足够让里面的人听见。
“谁啊?”
里面传来王秀兰的声音,带着点警惕,还有几分温柔。
“我是厂子里的,刘光齐同志让我回来拿点文件,他忘带了,下午开会要用,挺急的。”
贾东旭捏着嗓子,尽量让自已的声音听起来温和些,还故意提高了音量,让王秀兰能听清。
他知道,干部都注重规矩,这样说,能减少她的疑心。
过了一会儿,院门开了一条缝,王秀兰探出头来,上下打量着贾东旭,皱着眉问。
“你是哪个科室的?光齐早上走的时候没跟我说要让人来拿文件啊。
她的眼神里满是疑惑,显然没有完全相信贾东旭的话。
贾东旭心里咯噔一下,知道王秀兰起了疑心,可他已经没有退路了。
他猛地推开院门,冲进了院子,王秀兰吓得刚想尖叫,贾东旭上前捂住她的嘴,从怀里掏出那把磨好的铁片刀,刀刃在阳光下闪着寒光。
一刀刺破了喉咙。
王秀兰的叫声戛然而止,身体软软地倒在了地上,鲜血从伤口流出来,染红了地上的青砖,也染红了贾东旭的衣服。
贾东旭松开手,看着地上的王秀兰,心里没有半点愧疚,反而觉得很解气,他媳妇死了,刘光齐的媳妇也死了,大家都一样了。
现在贾东旭的心都有一些扭曲。
他在院子里翻找起来,把刘光齐家里的钱、粮票、布票全都找了出来,甚至还找到了一块上海牌手表,崭新的。
表带还没怎么磨损,显然是刚买不久。
他把这些东西全都塞进自已的口袋里,口袋被塞得鼓鼓囊囊的。然后他关好大门,把尸体随意的找个房间拖了进去。
回到正屋躺在炕上,竟然睡着了。
他太累了,这几天吃不好睡不好,每天都精神高度紧张,现在杀了人,心里反而觉得踏实了,像是完成了一件大事,疲惫感瞬间席卷了他。
不知道睡了多久,贾东旭被外面的脚步声吵醒了。
他赶紧爬起来,从门口拿起顶门杠,有胳膊那么粗。
他躲在大门后,透过门缝往外看,是刘光齐回来了。
刘光齐手里提着个布包,里面装着刚买的菜,有白菜、萝卜,还有一小块猪肉,用油纸包着,显然是想回家改善伙食。
他嘴里还哼着歌,脚步轻快,显然心情不错,完全没察觉到院子里的异样。
刘光齐走进院子,嘴里喊着王秀兰的名字,可是没人应。
刘光齐也没当回事,扭身就想关上大门。
这时候贾东旭手里的木棍朝着刘光齐的后脑勺狠狠砸了下去。
“咚”的一声,刘光齐哼了一声,倒在了地上,和他媳妇躺在地上的位置重合。
鲜血从他的后脑勺流出来,和王秀兰的血混在一起,染红了一大片青砖,看起来触目惊心。
贾东旭看着地上的刘光齐,突然笑了起来。
只不过他不敢大声的笑,笑得很疯狂,但是却没有一点声音,让贾东旭的脸很扭曲。
他觉得自已赢了,终于把抢走他风光,让他抬不起头的人杀了,心里的怨气一下子散了不少。
他在厨房里找了点米,煮了点稀粥,又把刘光齐买的猪肉炒了,猪肉很香,是他这几年吃过最好吃的东西。
他坐在桌边慢慢吃起来,像是在自已家里一样,丝毫不在意地上的两具尸体,偶尔还会哼几句跑调的歌,眼神里满是满足。
天快亮的时候,贾东旭收拾好东西,离开了刘光齐的四合院。他把门锁好,装作没人来过的样子,还把院子里的血迹用土掩盖了一下。
他知道,在四九城杀了两个人,肯定瞒不了多久,公安很快就会发现尸体,到处通缉他,他时间不多了,必须尽快杀了林默,完成最后的复仇。
林默,这个毁了他一切的人,必须死。
他来到林默住的小汤胡同口,蹲在一个角落里,盯着林默家的院门。
胡同里很安静,只有偶尔传来的狗叫声,还有风吹过树叶的沙沙声。
天边渐渐泛起鱼肚白,新的一天就要开始了。
他知道林默每天早上都会和张兰一起去上班,大概七点左右出门,他要在林默上班的路上埋伏他。
胡同口有个拐角,很偏僻,很少有人经过,是个下手的好地方。
他摸了摸怀里的铁片刀,冰冷的触感让他更加清醒。
他想起林默那张脸,想起林默被他和傻柱按住时候的样子,想起林默的一切,也想起了他被判重刑的场景。
想起自已在劳改农场吃的苦,心里的恨意像火一样烧了起来,烧得他浑身发烫,手指都在微微颤抖。
“林默,我来了,你准备好死了吗?”
贾东旭在心里默念,眼睛死死盯着林默家的院门,瞳孔里映着微弱的光,像头即将扑向猎物的狼。
林默必须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