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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3章 天上龙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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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头肥美的野兔子,后腿被铁夹子死死夹住,一蹦一跳,因为受惊正在疯狂挣扎。

    第三个捕兽夹子套中了!

    李俊河大喜,赶忙跑过去,随手捡起一个木棍,朝着兔子脑袋就是一下。

    李俊河抓住兔子耳朵,掂了掂,“少说有十斤左右,真肥呀!”

    十斤重的大兔子,去掉皮毛和骨头啥的,少说也有三四斤肉。

    光这一头野兔子,就够李俊河大吃一顿。

    “继续继续,看看第四个夹子!”第三个野兽夹子有收获,让李俊河心情大好,更加期待剩下俩个夹子。

    李俊河朝第四个铁夹子走去,又是一头大肥兔!

    “两头!哈哈哈,老首长是对的!老首长是对的!”

    李俊河十分兴奋。

    老首长诚不欺他,这葫芦山浆果林,漫山遍野都是兔子,只要下套子,就绝不跑空。

    “八九斤,也凑合了。”

    第二头兔子体型要比第一个小一点,但也很肥美,至少有九斤重。

    “还有最后一个夹子!”

    把第二头野兔子处理好后,李俊河朝第五个铁夹子走去。

    “咦?我放的夹子呢?”李俊河第五个陷阱他埋下去的铁夹子不见了,

    坑里空空的,用来当诱饵的苞米也不见了。

    “羽毛……”这时,李俊河眼尖,在陷阱附近发现了几根羽毛。

    他捡起来那几根羽毛,来到了阳光下,仔细端详。

    这是一根尾羽,呈现灰褐色。

    “看起来是某种野鸡身上的羽毛……”李俊河还注意到陷阱四周围有血迹。

    他放的第五个铁夹子肯定套到猎物了!

    十有八九,还是只野鸡!

    “野鸡被夹子套中了,跑不远!”李俊河十分激动。

    野鸡啊,那可比野兔子好吃多了!哪来炖鸡汤,又香又鲜!

    还大补!

    “这里也有血迹和羽毛!”

    顺着血迹和羽毛,李俊河开始追踪受伤野鸡的踪迹。

    往前走了几百米,突然草丛里传来一声鸡叫声。

    李俊河拨开草丛,看到一头和鸽子差不多大小的野鸡,正扑腾着翅膀,想要甩掉爪子上的铁夹子。

    “这是……”

    “飞龙??!”

    天上龙肉,地上驴肉。

    飞龙汤,那可是一道东北名菜,以前是皇家岁贡!

    看到这头飞龙,李俊河呼吸都有点急促了。

    就连老首长,都没吃过几次飞龙,屈指可数。

    主要是这玩意名气在东北太大了,再加上味道又鲜美,是山珍中的极品,

    一来二去,过度捕猎,导致飞龙这个种群变得极其稀少。

    稀少归稀少,长白山和兴安岭这么大,但也不是没有。

    能不能逮到,全看运气。

    李俊河运气好,今天就拿铁夹子套中了一只!

    “飞龙汤,我喝定了!”李俊河没想到穿越到1970年,还能过一把皇帝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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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知道,这玩意搁前世,那是国二!捕猎和食用,那是要蹲局子的!

    李俊河没有丝毫犹豫,快速朝着那头受伤的飞龙跑去。

    飞龙现在被铁夹子绑住了一只爪子,但它不停挣扎,爪子被折断了,快要挣脱出来了。

    李俊河再不赶过去,飞龙就要跑了。

    “呼,逮着了!”冲到那只受伤的飞龙面前,李俊河一把抓住,接着用力往地上一摔,送它上路。

    李俊河现在是猎人,可没有那菩萨心肠,当猎人要杀伐果断,不能半点犹豫,不然的话,在这危险四伏的葫芦山兴安岭,最先遭难的得是他。

    而且,填报肚子才是关键!什么兔兔多可爱你怎么舍得吃它啥的,全都滚一边去!

    “嘿嘿,等下让老爹烧了,尝尝飞龙汤是啥味儿~”李俊河把这只飞龙和两头兔子一起,挂在了腰间。

    这是草甸子屯这边的习俗。

    “下山,回家吃肉!”

    不过下山之前,李俊河又把那些铁夹子机关打开,在铁片上又重新放了诱饵,然后埋好,用木棍铁丝定住,做好记号,准备明天再过来一场。

    两头肥兔子一头飞龙,充其量吃一天,可不够李俊河吃。

    打猎这活可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得经常上山,不然人就懒了,人懒了,那运气也就跑了,打猎本事自然也就生疏了。

    李俊河还没忘记又捡了一捆柴,扛在肩膀上,带着下山。

    上山容易下山难,不过李俊河年轻身子骨结实,这下山对他来说不难。

    不多一会,他就安全下了山,沿着村口小道往自家屋子走。

    “李俊河?”

    “呦,你这是上山捡柴火去了?”

    一回到屯子,正赶上下工的时候,村道上有不少村民下工回家吃中饭,李俊河扛着柴火很显眼,很快就被村子里人注意到了。

    “李俊河一个书呆子居然上山捡柴火去了?”

    “这柴火少说有几十斤吧,他能扛着动?”

    “李大山家这小子,书念得好,干活也勤快啊,身子骨硬朗得很呢!”

    “等等,你们快看,那是什么!!”

    “……”

    就在这时,草甸子屯的村民们,有人眼尖,一眼就瞧见了李俊河挂在腰间的猎物。

    “野兔子?!”

    “俺个天!两头大肥兔子!”

    “这少说有十斤吧?十斤的野兔子,这是李俊河进山里头套的?”

    “用铁夹子套到的吧,有两头呢,这小子运气真好哇。”

    “真的假的,李俊河还会打猎?他不是只会念书吗?”

    “你们快看啊!李俊河还打到了飞龙!那是一头飞龙啊!”

    “……”

    有人大声惊呼,尖叫失声。

    李俊河是个书呆子,这已经是草甸子屯的刻板印象了,上山捡柴火,已经很让村民们惊讶了。

    可李俊河不光扛着柴火下山,还用铁夹子套到了两头大肥兔子!

    更让他们震惊的是……李俊河不光套中了两头大肥兔子,还套到了一头飞龙!

    这可是飞龙哇!

    天上龙肉!!!

    “李俊河,这兔子和飞龙都是你拿夹子套中的?”有邻居主动过来套近乎,眼巴巴望着李俊河腰间的肥兔子飞龙咽口水。

    “嗯。”李俊河轻轻点头。

    “在哪个山头套着?”流口水又眼馋的邻居好奇问道。

    “给我一张大团结,我就告诉你。”李俊河眯着眼睛,狡黠好似小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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