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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13章 疯狂的一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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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不可能一个汉人怎么可能坚持这么久。”

    “才刚开始呢,马王的体力,你又不是不知道,这世上能有几个人撑得住它的消耗。”

    “这个汉人很厉害,他肯定学过,怎么驯服马匹,但也只能到这了,你们看,他快撑不住了。”

    ……

    随着牧民的议论,李同那边已经到了危急存亡的时刻。

    有好几次他被马王直接甩飞了起来,不过好在他死抓着缰绳,又稳稳地落在了马王的背上。

    僵持还在继续。

    “驾!”李同怒喝了一声。

    双手直接抓住了马王的鬃毛,双腿夹紧马腹。

    他想以自己的意志,操控马王的行进方向。

    一开始马王的反抗极其剧烈,甚至会四肢腾空而起,然后狠狠一甩。

    但都没有将李同甩下来。

    “管你是马王还是什么王,老子让你跪下,你就不能抬头。”

    李同怒喝着。

    马王在宽广的草原上不知道跑了多远,多少个来回。

    渐渐地,它甩动的幅度越来越小。

    李同配合着它的奔跑幅度,身体不断地律动着。

    从天刚亮就开始,一直到下午,马王才驮着李同回到阿史那昭月的面前。

    马王已经喘着粗气,但似乎已经习惯马背上的李同。

    只是停下的时候,马蹄还在不断地刨着土。

    牧民和阿史那昭月看向李同的目光已经变了。

    他们没有想到,在有生之年,居然能看到这匹马王被人驯服。

    更加荒诞的是,这个人还是一个汉人。

    “这是一匹好马,我要给他打造一套合身的马具。”李同眼中难掩对马王的爱意。

    这般模样,就连阿史那昭月,都有点吃醋了。

    李同从来没有对她露出过如此明显的爱意。

    敢情自己还比不上一匹马?

    “给它取个名字吧!马王配得上一个名字。”阿史那昭月酸酸地说。

    “就叫他乌云吧!”

    取自乌云踏雪,也好听。

    李同摸着乌云的脖颈,叫道:“乌云!”

    乌云挺了挺脖子,表示回应。

    “他喜欢这个名字!”李同朗声笑着。

    来草原这一趟,乌云算是草原送给他最好的礼物。

    李同下了马,没有牵着套马绳,但他走到哪,乌云就跟到哪。

    “去吧!再感受一下草原,往后可能很多年,你都不会回来了。”

    乌云就像是听懂了似的,转头冲向了马群。

    在众目睽睽之下,人立而起,趴在了一匹母马的背上。

    “狗日的乌云,我是叫你这样感受草原的?”李同笑骂道。

    阿史那昭月也笑着,但她早就见惯了这种场面,心里并未觉得有什么。

    “你才挑了一匹,接着挑?”

    “不急,屁股疼,歇一天,明天再挑。”李同揉着自己发疼的屁股。

    没有马鞍,在乌云的背上颠了那么久,他的屁股都要开花了。

    阿史那昭月的目光突然暗淡了下来,“你打算什么时候走?”

    “明天,挑好马我就走!凌州的事情还很多。”

    “好!今晚我好好招待你。”

    ……

    又是篝火宴会。

    阿史那昭月宰杀了很多牲畜,犒劳李同和那五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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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次阿史那昭月备了很多马奶酒。

    但李同只是让众人适度的喝,绝对不能喝醉。

    不管是不是在战场上,都应该保持警觉。

    毕竟命还是捏在自己的手中比较好。

    “怎么不喝了?再喝点啊!”阿史那昭月将酒坛直接递了过来。

    李同:“你把目的不纯这几个字,都写在脸上了。”

    “这么明显么?”阿史那昭月摸了摸自己的脸。

    李同:“把我们都灌醉之后,你想干什么?”

    阿史那昭月:“其他人不重要,重要的是你会不会醉。”

    “不如你直接告诉我,你想要干什么,我要是能接受的话,可以装醉的。”

    阿史那昭月露出了妩媚的笑容,拉起李同,然后贴在李同的耳畔,轻声说:“我也想做乌云白天做的事情。”

    说着,阿史那昭月就拉着李同,离开宴会现场。

    草原上的夜晚,繁星璀璨。

    脚下的牧草柔软。

    阿史那昭月将李同按在了地上,然后骑在李同的身上。

    开始脱自己的衣服。

    见李同要说什么,她立刻按住了李同的嘴巴。

    “什么都别说,我还没试过这种感觉,今天就想试试。

    你就当是喝醉了,做一场梦。”

    ……

    草原上的夜晚,还是有点冰凉。

    但两个炽热的人相互取暖。

    一直到第二天,李同掀开盖在身上的毛毡,然后穿上自己的衣服。

    阿史那昭月裹着毛毡,撑着自己的脑袋,就这么看着李同。

    这一晚,她得到了很多自己想要却一直没要到的东西。

    从今往后,不管自己跟这个男人的结局如何,他都会记住这一晚。

    在草原上,在星空下,最疯狂的一晚。

    “我该走了!”

    “走吧!我留不住你。”阿史那昭月满足了。

    李同真的走了。

    他带人在马群之中,挑选了数百匹上好的战马,骑着乌云离开了草原。

    阿史那昭月没有去送他。

    她要从今天开始,离这个男人远远的,如果有一天这个男人想起草原,就会想起他。

    返程,李同花了五天。

    这一路,他命人记住了草原的地标,在阿史那昭月赠予他的地图上,填补了很多东西。

    草原,他肯定是要回来的,下次,带来的就不是五百人了。

    北川城。

    魏舒已经习惯了李同不打招呼就离开,然后又突然在某一天回来。

    得知消息的魏舒,在家里做了很多菜,等着男人回来。

    但李同还是先去找了崔金。

    北川衙门中。

    “老崔,和胡人做生意这件事,得立规矩了。”

    “主公有何想法?”崔金有些忐忑。

    李同带兵去草原的消息,没几个人知道,他是知情人之一。

    从草原回来,李同提出这样的政策,必然是发现了什么问题。

    “和胡人的生意,是可以惠及百姓的好事,也可以保证边境的安宁。”李同缓缓说道:“我想建立互市司,让商队和百姓直接跟胡人交易,我们只做监管,收税即可。”

    崔金脸色一变,“主公,这可是一大笔财政收入啊!”

    他确实舍不得。

    “牛羊不肥,岂会生崽?牛羊不肥,如何能卖个好价钱?目光放长远一点,你我皆为牧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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