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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是蒙的!对,纯属运气!”
他咬牙低吼,枪托再次抵紧肩窝,瞄准、击发一气呵成,动作快得只剩残影。
可这一次,黑豹比他更快——
子弹离他鼻尖不足二十公分时,他猛地侧身腾挪,子弹只啃下一片衣角,布料炸开细碎纤维,人却毫发无伤。
接下来十几秒,秃顶男子连扣五次扳机,枪枪致命,枪枪落空。
他额头青筋暴起,眉头死死拧成疙瘩。
此刻他藏身的位置距校门仅三百来米,子弹飞过去几乎不带延迟,可偏偏像被鬼扯着偏移了方向。
他忽然脊背发凉:对方不是躲得巧,是掐着他的呼吸节奏,在他屏息瞄准的瞬间,就动了!
狙击手再神,也是血肉之躯。
瞄准、测距、修正风偏……普通人要三秒打底,顶尖高手能压到两秒半——这已是人类神经反应的极限。
差那半秒,就是天堑。有人练三十年,也摸不到这道门槛。
可两秒半的神速,照样打不中黑豹。秃顶男子喉头泛苦,火气直冲天灵盖。
原计划是先清掉黑豹,再送苏俊毅上路。
眼下倒好,一个都钉不住。
“一次两次算走运,回回都能卡死我的节奏?莫非有人在给他报点?”
念头刚冒出来,他立马想起刚才那道刺眼的反光——有人用镜子晃他眼睛!
“操!哪个孙子敢坏老子好事?!”
他猛然调转枪口,十字线狠狠咬向东侧楼顶白雪藏身的位置。
此时,正东面高楼上的狙击手已端稳枪身,准星牢牢锁死奉京表演学院大门。
透过高倍镜,他清楚看见那个始作俑者——只露出半截肩膀和一缕长发,但那轮廓、那站姿、那沉静如水的气场,一眼就能断定:是个顶尖高手。
换作平时,他或许会犹豫三分。
可现在是战场,不是茶馆。
“抱歉了,姑娘——挡我路的人,没资格活到下一秒。”
他咔哒一声推弹上膛。
狙击步枪不像冲锋枪,没法连发,打一枪就得手动装填。
而此刻,镜中那个“顶尖高手”,正是白雪。
身为天府战区兵王,她故意露身,并非大意,而是设局。
早在用镜子反射阳光干扰对方时,她就料定秃顶男子会把枪口转向校门方向。
只是她没想到——
东楼那位狙击手,竟多给了她整整五秒喘息时间。
时间宽裕本是好事。
可当子弹迟迟不来,人反而更焦躁。
白雪屏息等着那一声枪响,手指始终搭在撤退路线上,可等来的只有死寂。
一秒、两秒……十秒过去,对面依旧毫无动静。
她心口发紧,掌心沁出薄汗。
没错,她是百战不死的老兵,是战区公认的铁壁。
可再硬的骨头,面对死亡的未知,也会本能绷紧。
因为死亡从不讲道理,它只讲概率——而概率,永远站在子弹那边。
但她绝不是待宰的羔羊。
一半身子虚晃诱敌,另一只手却攥着后视镜,镜面微微斜挑,死死盯住对面楼顶的每一丝异动。
只要枪口微偏、食指扣动,她能在0.3秒内缩回掩体。
就在耐心即将绷断的当口,东楼终于有了反应。
借助一辆停靠轿车的后视镜,白雪清晰看见秃顶男子抬臂、压肩、枪口微扬——
她身形一闪,后撤动作比他扣扳机还早半拍。
枪响时,她早已隐入阴影。
瞄准镜里目标骤然消失,秃顶男子却因惯性射出了这一枪。
子弹打在校门石柱上,火星迸溅。
他狠狠一拳砸向水泥地,指节渗出血丝:“妈的!这娘们儿耍我!”
话音未落,镜面边缘突然探出一只手——
中指笔直竖起,朝他比了个全世界都懂的手势。
秃顶男子气得眼珠充血,脱口飙出脏话:“Fuck!”
之后,他朝着校门方向疯狂倾泻子弹。
白雪彻底消失在视野里,任他打得烟尘四起、碎石横飞。
她的任务早就完成了——现在,该轮到苏俊毅和黑豹登场了。
当秃顶男子猛然察觉这是个陷阱时,一切都已尘埃落定。
他刚确认自己根本打不中白雪,目光便像被铁钳猛地拽回,瞬间收束。
眼下,他决定孤注一掷,先收拾苏俊毅——其余人暂且搁置。
毕竟此行任务目标,自始至终只有苏俊毅一个。
苏俊毅是主心骨,其他人不过是枝节末梢。
起初没急着动他,纯粹是秃顶男子存了猫捉老鼠的心思。
本想逗弄这群人几下,看他们慌不择路的样子……
可打死他也想不到,跟在苏俊毅身边的这一男一女,个个机敏如狐、反应似电。
他非但没戏耍成,反倒被牵着鼻子绕得晕头转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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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因如此,他索性撕破脸,先毙了苏俊毅再说。
秃顶男子心里门儿清:这两人,八成就是苏俊毅重金请来的贴身保镖。
只要苏俊毅倒下,他们再厉害也只剩徒劳悲鸣。
到那时,仇就算报了一半。
“苏俊毅,本想让你多喘几口气,可你这两个保镖滑得像油鳅,不留神就钻没影儿了——抱歉,只能送你上路了!”
念头一落,他立刻将瞄准镜向西偏移数度。
凭着方才记忆里苏俊毅最后现身的位置,他屏息凝神,一寸寸扫视楼群阴影。
可无论怎么盯、怎么搜,视野里始终空空如也。
“怪了……难不成那小子真溜去西边了?”他心头一紧。
若真是这样,自己亲手扣扳机的机会,恐怕就彻底泡汤了。
好在西边楼顶还埋伏着同伙,倒也不至于让猎物脱钩。
想到这儿,他立马压低嗓音,通过耳麦朝那边吼道:
“刀疤!快看看目标是不是奔你那儿去了——看见就立刻解决,别拖泥带水!”
“目标往我这边来了?”
刀疤一听,心跳骤然加快。
虽说同为受雇出手的枪手,但亲手击毙目标,酬金直接翻倍。
这笔横财本该归老大所有,刀疤原本连念头都不敢起。
谁知秃顶男子竟把机会生生错失。
“哈,秃头啊秃头,给脸不要脸,这五百万,老子笑纳了!”
他在心底狠狠啐了一口,旋即利落地架起长枪。
他手里这把狙击步枪,名叫巴姆雷特。
对职业枪手而言,枪就是命,是延伸出去的手臂与眼睛。
所以稍有资历的杀手,都会砸重金淘一把趁手利器。
刀疤这把巴姆雷特,不仅性能拔尖,卖相更是张扬夺目。
他掏了九十九万华币,在枪身通体镀了金箔,枪托嵌满碎钻与玛瑙。
阳光一照,整把枪流光溢彩,贵气逼人。
不止外表亮眼,他还专程请高手改装过。
普通巴姆雷特在五百米内,弹着点散布约六厘米;
而他这把,经调校后,一千六百米外仍能指哪打哪,几乎弹无虚发。
枪管特意加长,弹道更稳、初速更高。
寻常狙击步枪有效射程不过两三公里,他这把却能稳稳覆盖五千米。
眼下苏俊毅离得近,远射程用不上——但射程越远,意味着子弹动能越足。
一旦被这把枪近距离咬住,冲击力足以把人炸得支离破碎,跟挨了一记微型榴弹差不多。
一想到待会儿苏俊毅会在自己枪口下轰然解体,刀疤嘴角便悄然勾起一抹阴冷笑意。
“连老大都啃不动的硬骨头,倒让我一口吞下……这次收工之后,组长之位,怕是要换个坐法了。”
他美滋滋地浮想片刻,随即重新凑近瞄准镜,开始搜寻。
可来回扫视数遍,镜中依旧不见苏俊毅半片衣角。
“不对劲啊……老大不是说人往西边跑了?怎么连根毛都没见着?”
翻来覆去找不出人影,他只好按下通话键,声音里带着几分焦躁:
“老大,人没过来!真没来!”
话音未落,耳麦里立刻炸开一声厉喝:
“废物!饭桶!再给我睁大眼睛找——掘地三尺也得给我翻出来!”
刀疤被吼得一缩脖子,心里委屈,嘴上却不敢顶半句。
只得咬牙又一遍扫视屋顶、窗台、天线架、通风口……连墙缝都恨不得盯穿,结果仍是两手空空。
听他再次确认无人,秃顶男子眉心拧成了疙瘩。
他不信刀疤敢骗自己,那就只有一种可能——
苏俊毅压根没往西去,而是掉头朝自己这边猛扑而来!
念头刚起,他立刻调转瞄准镜俯瞰下方。
只见黑豹一人孤零零立在原地,苏俊毅却踪迹全无。
这一幕,像根冰锥直扎进他脊椎。
他是在血火里滚过无数趟的老手,对杀机的嗅觉比野兽还准。
一股强烈的不安,毫无征兆地窜上心头。
他二话不说,果断放弃对黑豹的锁定,翻身便往掩体后撤。
他此刻蹲守的制高点,是奉京表演学院东侧视野最开阔、遮蔽最利落的位置。
可这地方在他眼里,早已不是什么保险地儿——再耗下去,八成要出岔子。
就在秃顶男人收起那把狙击步枪、刚要起身撤退时,楼下忽地传来一阵踩踏声。
声音轻得像猫爪刮地,但他耳朵太刁,十米之内,连衣角擦过水泥墙的窸窣都逃不过去。
“莫非苏俊毅摸上天台了?”他心头一跳。
可念头刚冒出来,就被自己掐灭了。
他现在站的地方,是整栋楼最顶上的露天平台。进门前,他亲手拧死了铁门上的挂锁,钥匙还攥在兜里。
门外绝不可能是苏俊毅——任务前他翻烂了对方的档案:没练过一天拳脚,没碰过一把真家伙,就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人。
那……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