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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62章 武汉暗夜色魔《三》
    8月的武汉,即便到了夜晚,空气里仍裹挟着一股挥之不去的闷热。蔡甸区菜城公路两旁的梧桐树影影绰绰,蝉鸣声在寂静的夜里此起彼伏,却丝毫驱散不了民警们心中的焦灼。自8月19日错失抓捕良机后,破案专班的每一个人都憋着一股劲,刘义彬和陈辉更是将伪装侦查的时间延长到了凌晨四点,生怕错过任何一个可疑身影。

    8月21日晚上11点半,夜色如墨,菜城大道区教委安居工程工地周边一片漆黑,只有远处几户人家的窗户还透着微弱的灯光。刘义彬穿着妻子的浅紫色连衣裙,戴着齐肩的黑色假发,脸上简单涂了层粉底掩盖胡茬,骑着一辆半旧的女式自行车,沿着公路缓缓前行。车筐里放着一个帆布包,里面装着几件工厂的工装,乍一看,活脱脱就是一个下夜班的女工。

    身后两百米处,陈辉骑着一辆黑色摩托车,穿着深色外套,帽檐压得很低,看似在漫无目的地巡航,实则目光紧紧锁定着刘义彬的身影。两人通过对讲机保持着沉默的联系,耳机里只有彼此轻微的呼吸声,以及车轮碾过路面的细微声响。

    “注意左侧岔路,之前有村民反映晚上有人在那片徘徊。”陈辉的声音通过对讲机传来,压得极低。

    刘义彬轻轻“嗯”了一声,眼角的余光扫过左侧那条杂草丛生的小路,心里不禁绷紧了弦。就在他准备拐过一个弯道时,对面突然出现了一个骑自行车的身影。

    那人骑着一辆老旧的永久牌自行车,速度不快,却始终与刘义彬保持着十几米的距离。刘义彬的心猛地一跳。那人穿着一件灰色短袖,身形中等偏瘦,骑车的姿势有些僵硬,最关键的是,额前那缕“一边倒”的头发,在月光下格外扎眼。

    是他!刘义彬强压下心中的激动,故意放慢了蹬车的速度,同时悄悄按下了对讲机的通话键,用手指轻轻敲了三下,这是他们约定的“发现目标”信号。

    身后的陈辉立刻会意,悄悄将摩托车停在路边的树荫下,熄灭引擎,像一头蛰伏的猎豹,等待着最佳的出击时机。

    对面的男子似乎也在观察刘义彬,见她车速放缓,便也跟着放慢了速度,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她的背影。刘义彬灵机一动,故意将自行车拐进了右侧一条更窄的小路。这条路由碎石铺成,两侧是茂密的玉米地,正是之前专班选定的“诱捕点”,一旦进入这里,嫌疑人就很难轻易逃脱。

    果然,男子犹豫了几秒,便也跟着拐进了小路。车轮碾过碎石发出“嘎吱嘎吱”的声响,在寂静的夜里显得格外刺耳。刘义彬能清晰地听到身后的自行车越来越近,甚至能闻到男子身上淡淡的汗味混合着泥土的腥气。

    就在男子的车头即将贴近刘义彬的车尾时,他突然加速,伸出右手,猛地朝着刘义彬的后背推去!刘义彬早有准备,顺势向左侧一倒,同时迅速从帆布包里掏出藏在里面的手枪,左手死死抓住男子的衣领,右手持枪托,狠狠朝着他的太阳穴砸去。

    “砰”的一声闷响,男子被砸得一个趔趄,眼神瞬间变得涣散。但他反应极快,意识到情况不对后,猛地发力挣脱,双手死死抓住刘义彬的手腕,想要抢夺手枪。两人瞬间扭打在一起,自行车倒在地上,车轮还在徒劳地转动。

    “陈辉!动手!”刘义彬大喊着,用尽全身力气将男子按在地上。

    远处的陈辉听到喊声,立刻拔腿冲向小路,手里紧紧攥着一副手铐。男子见有人赶来,顿时慌了神,他猛地抬起膝盖,狠狠顶在刘义彬的小腹上。刘义彬吃痛,手上的力气松了几分,男子趁机挣脱,转身就往小路尽头的荷花塘跑去。

    “别跑!”刘义彬捂着小腹,强忍着疼痛追了上去。陈辉也加快了脚步,眼看就要追上男子,却见他“扑通”一声跳进了荷花塘,溅起一大片水花。

    夜色中的荷花塘深不见底,茂密的荷叶和荷花梗交错在一起,像一张巨大的网。男子在水里拼命挣扎,朝着对岸游去。陈辉没有丝毫犹豫,也跟着跳进了塘里,冰冷的泥水瞬间没过了他的胸口。

    “抓住他!”陈辉大喝一声,奋力拨开荷叶,朝着男子的方向游去。刘义彬也紧随其后,跳进塘里。三人在荷花塘里展开了激烈的追逐,锋利的荷花梗划破了他们的手臂和脸颊,泥水顺着伤口钻进皮肤,火辣辣地疼。

    男子的体力渐渐不支,游到塘中央时,速度明显慢了下来。陈辉抓住机会,猛地扑上去,一把抱住他的腰,将他按在水里。男子拼命反抗,双手在水里胡乱挥舞,想要挣脱陈辉的控制。刘义彬也赶了上来,按住男子的肩膀,两人合力将他往岸边拖。

    就在这时,男子突然转过身,伸出双手,死死掐住了陈辉的脖子!陈辉的脸瞬间涨得通红,呼吸变得急促起来。他下意识地伸出手,抓住男子的手腕,想要掰开他的手,可男子的力气极大,手指越收越紧。

    “快……松手!”陈辉艰难地说道,眼前开始发黑。刘义彬见状,立刻用手枪的枪托朝着男子的后脑勺狠狠砸去。男子闷哼一声,掐着陈辉脖子的手终于松了下来,身体软软地倒在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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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辉大口大口地喘着气,缓了好一会儿才缓过劲来。两人不敢大意,赶紧将男子的双手反绑在身后,拖着他走上了岸。此时的三人浑身都是泥水,脸上、身上布满了伤口,样子狼狈不堪,但眼神里却充满了胜利的喜悦。

    “说!你叫什么名字!”刘义彬用手电筒照着男子的脸,厉声问道。

    男子低着头,浑身发抖,一言不发。陈辉拿出手铐,将他的手铐好,然后和刘义彬一起,将他押上了停在路边的摩托车。

    回到蔡甸分局后,民警们立刻对男子进行了审讯。经过初步核查,男子名叫于明辉,1979年出生,是蔡甸街五星村人,初中只上了一年半就辍学在家。面对民警的审讯,于明辉起初还想狡辩,声称自己只是路过荷花塘,不小心掉进了水里。但当民警拿出从他身上搜出的物品,一件沾有泥土的灰色短袖、一双湿透的布鞋,以及之前在案发现场发现的手电筒同款物品时,他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了。

    在审讯室里,于明辉低着头,声音沙哑地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他承认,从1998年2月开始,他先后在蔡甸区多个路段,对14名下夜班的单身女工实施了强奸、抢劫,其中多名受害人被他打成重伤,小兰更是至今仍躺在医院里,成了植物人。

    随着审讯的深入,于明辉的成长经历也逐渐清晰地呈现在民警面前。他出生在一个极其不幸的家庭,母亲是弱智,唯一的兄长也存在智力障碍,家里的重担全压在年迈的父亲身上。父亲靠着几亩薄田和偶尔打零工挣来的微薄收入,勉强维持着一家四口的生活。于明辉家的房子是村里好心人给的土屋,家徒四壁,最值钱的东西就是一台12寸的黑白电视机。

    在这样的家庭环境里,于明辉从小就备受歧视。村里的孩子不愿意和他一起玩,学校里的同学也经常嘲笑他“有个弱智妈妈”。他性格变得越来越孤僻、敏感,甚至有些极端。初中辍学后,他就一直在家待着,没有工作,也没有朋友,更没有谈过女朋友。看着同龄人一个个成家立业,他的心里充满了嫉妒和自卑,渐渐地,这种负面情绪转化成了对社会的怨恨,尤其是对那些年轻女性,他更是产生了一种扭曲的报复心理。

    1998年2月,于明辉4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看到一名女工独自骑自行车回家。当时的他正处于失业的焦虑中,加上长期的心理压抑,他突然产生了邪恶的念头。他悄悄跟在女工身后,在偏僻的路段将她拦下,实施了强奸。第一次作案后,他既害怕又兴奋,害怕被警察抓住,却又沉迷于这种掌控他人的快感中。

    从那以后,于明辉便一发不可收拾。他专门选择在雨后的夜晚作案,因为这样的天气里,路上行人稀少,而且雨水可以冲刷掉现场的痕迹。他还总结出了一套“作案经验”,选择下夜班的单身女工作为目标,因为她们体力较弱,容易控制;不携带凶器,只用拳打脚踢或石块击打受害人,避免留下指纹;作案后迅速逃离现场,尽量不留下任何线索。

    于明辉坦言,他其实也有过收手的念头。1999年4月,他从家里偷了一些钱,去广州等地游荡了一圈,想找份工作,重新开始生活。可他没什么文化,又吃不了苦,找工作屡屡碰壁。钱花光后,他只能去浙江投靠舅舅。舅舅在当地做的是搬运工的生意,每天要干十几个小时的重活,于明辉才干了几天就受不了了,偷偷跑回了武汉。

    回到武汉后,于明辉再次陷入了无所事事的状态。看着身边的人都过得比自己好,他的心理再次失衡,于是又重操旧业,继续实施犯罪。他以为自己做得天衣无缝,却没想到,民警们早已布下了天罗地网,等着他自投罗网。

    为了进一步固定证据,民警们在于明辉的家中进行了搜查。在他住的土屋里,民警们搜出了多件他作案时穿的衣物,包括一件白色雨衣、几件灰色短袖,还有一个女士手提包。这个手提包正是受害人小莲被抢走的物品。此外,民警们还找到了几双不同款式的布鞋,经过比对,其中一双布鞋的鞋底花纹,与多起案发现场留下的脚印完全吻合。

    随后,民警们将于明辉带到了多个案发现场,让他指认作案地点。同时,他们还组织了多名受害人进行辨认。当受害人小青看到于明辉时,情绪瞬间激动起来,指着他大喊:“就是他!就是他当年害了我!”其他受害人也纷纷确认,于明慧就是对她们实施犯罪的嫌疑人。

    面对铁证如山的证据,于明辉再也无法狡辩,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他知道,自己犯下的罪行罄竹难书,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最严厉的制裁。

    案件侦破的消息传来,蔡甸区的居民们都松了一口气,尤其是那些曾经生活在恐惧中的女工们,终于可以安心地上班、下班了。分局里,民警们也露出了久违的笑容,三个多月的昼夜奋战,冒着生命危险的伪装侦查,终于有了圆满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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